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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自治区药品集团采购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第二年采购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22/01/11 1.4w 阅读 488 点赞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市直各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自治区药品集团采购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第二年采购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桂药采办函〔2022〕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自治区药品集团采购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第 

      二年采购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桂药采办函〔2022〕1号)


                               玉林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月12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自治区药品集团采购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第二年采购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

桂药采办函〔2022〕1号


各市医保局,区直及解放军、武警部队驻桂医疗机构,药材供应机构,各有关生产、配送企业:

按照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安排,现开展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第二年采购配送关系确认及三方协议签订工作,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协议签订主体

(一)医疗机构。填报第二年采购需求量的医疗机构。

(二)中选企业。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企业。

(三)配送企业。由中选企业自主选择的中选产品配送企业。

二、协议签订产品及价格

第二年采购协议签订产品为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价格执行中选价格。

三、协议签订量

第二年协议采购量为供需双方确定的采购主体填报的第二年采购需求量。

四、工作安排

(一)配送关系维护。各中选企业如需新选择或变更配送企业,可登录广西药品集团采购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耗材系统,于2022年1月12日前进行变更确认。

(二)购销合同签订。各医疗机构、中选企业和配送企业在2022年1月20日前通过平台签订购销合同,并及时开展采购。第二年采购周期自2022年1月20日起开始计算。

五、其他规定

本次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第二年采购中选结果在我区涉及的供应保障、货款结算、医保预付、医保支付、激励措施以及管理、监测等要求,参照我区现行相关规定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集团采购

工作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7日  

(平台联系电话:0771-5897095、5897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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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