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18〕26号)文件精神和区厅的统一部署,在2018年7月底前完成我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周密部署、明确责任、集中力量、狠抓落实,使我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工作顺利完成。截至7月31日,共对全市机关单位退休人员48022人进行调待,人均月增加养老金180.59元,补发放1-7月份的增发金额约5985.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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