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民政局、玉东新区社会事务局,市直各养老机构:
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桂民函〔2021〕720号),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市养老机构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提升养老机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经研究,我局定于10月9日-25日开展2021年度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内容及对象
玉林市2021年度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以国家标准《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GB/T37276-2018)和《〈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实施指南(试行)》为依据,具体评定工作根据《广西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评定对象为2021年9月30日前在广西智慧养老综合服务平台完成等级评定申报的三级以下养老机构。
二、评定机构
玉林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负责全市二、三级养老机构的评定工作,各县(市、区)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负责一级养老机构的评定工作,所需专家从玉林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专家库抽取。有条件的县(市、区)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等级评定工作。
三、时间安排
现场评定时间为2021年10月9日-15日,具体时间以市、县(市、区)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通知为准。10月25日前,各县(市、区)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要将完成公示后的评定结果报送到玉林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
四、评定方式
评定主要以实地查看、相关人员访谈、查阅资料台帐等方式进行。
五、其他事项
(一)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是推动我市养老机构规范化和标准化发展的重要措施,各县(市、区)民政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做好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各项工作,加强对申评养老机构的业务指导,积极配合市级评定专家组开展现场评定。
(二)要严格按照养老机构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要求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
(三)请有关县(市、区)民政局落实1名联络员,于2021年10月12日下午下班前将名单(姓名、单位职务、手机)报送到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和慈善福利科,联系人:梁冬,电话:2680723、15717755673,邮箱:YLK2680723@163.com。
玉林市民政局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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