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玉东新区建设局: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求和我局工作计划,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工作,我局于2021年10月下旬开展全市执行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标准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通过查阅资料和现场查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共抽查了22个项目,其中公共建筑项目6个、商品房住宅16个,重点对各项目在设计、审图、施工、监理等环节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情况和绿色建筑标准情况进行检;共发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整改建议书20份。
从检查总体情况来看,各县(市、区)贯彻落实《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基本到位,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设计、审图、施工、监理等环节的监理机制逐步完善,违反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行为明显减少,绿色建筑发展相关技术及管理人员专业素质不断提高,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设计、审图方面
1.部分项目未按照《广西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进行可再生能源设计。
2.部分项目的绿色建筑支撑材料缺少土壤氡浓度控制报告、环评报告、室外风模拟分析报告、室内噪声等级计算分析报告、装饰性构件计算书、污染物浓度报告、景观图、苗木表、节能计算报告书(建筑、暖通、电气)、水利水资源利用设计方案等报告。
3.部分项目存在设计图与计算书热工性能参数不一致
4.部分项目节能计算书、设计变更,无设计与审图单位审核盖章确认。
5.部分项目挤塑板进场记录,采用的产品规格不满足设计要求。
6.采用的中空玻璃节能计算书与蓝图不一致。
以上问题均反映出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在施工图设计审查时把关不严,未发现设计采用住房城乡建设部禁用产品、未按照有效版本标准规范进行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设计等问题,对不符合节能强制性标准、设计参数不满足规范要求的项目未能提出审查意见。
(二)建筑节能与绿建建筑工程施工和监理方面
1.部分项目资料没有与进度同步。
2.部分项目保温砂浆型式检测报告显示产品不满足设计要求。
3.部分项目图纸设计是预拌砂浆,现场采用搅拌砂浆,施工图有隔声措施,现场未做,不按图施工。
4.部分项目采用无标识产品。
三、整改情况
针对检查中发现项目存在的问题,检查组均已建议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整改通知书》,督促责任单位限期落实整改。从整改总体情况来看,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就涉及的项目和单位能够及时通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促、取得了较好的整改效果。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请各受检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梳理,跟踪督促指导,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二)针对检查中发现项目存在的问题,检查组均已建议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整改建议书》,督促责任单位限期落实整改,逾期不报送整改材料的,视为拒不整改。对于拒不整改及整改达不到要求的,我局将对相关企业和项目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并督促有关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三)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要积极探索加强
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的新方法、新手段,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闭合管理机制,定期组织行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开展政策标准宣传贯彻、岗位培训、技术研讨、现场观摩等活动,切实提高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
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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