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2017年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资质核查暨试验室管理行为检查情况的通报》(桂建质〔2017〕6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同时,责令此次检查中被通报不符合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玉林市金石混凝土有限公司等34家玉林市企业立即进行整改,整改必须要在2018年1月31日前完成,整改情况书面报送我委建筑市场监管科。(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庞志军0775-2672373)。
附件: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2017年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资质核查暨试验室管理行为检查情况的通报.doc
玉林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2018年1月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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