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玉东新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3年第1季度玉林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暨建筑起重机械、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玉住建管〔2023〕2号)工作部署,我局组织开展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各检查组共对玉林城区内48个在建项目开展检查,发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隐患停工整改通知书》4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32份,《建设工程消防检查存在问题整改通知书》20份,《工程消防安全隐患停工整改通知书》1份。检查中按照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动态扣分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对在施工管理过程中违反规定的32位项目经理,31位项目总监,56位安全员,9家施工企业,8家监理企业按相关规定实施了动态扣分。
二、检查发现好的方面
从检查情况来看,大部分项目能够认真贯彻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春节后企业安全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桂安委办〔2023〕10号)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春节后全区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工作部署,落实好企业责任按照要求开展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我市在建项目建筑工地有序复工,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状况基本稳定受控。本次检查通过邀请起重机械协会专家参与,对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管取得较好效果。
三、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检查中发现,部分项目及参建责任单位未按要求落实节后复工复产“六个一”工作,未向市质安站提交复工申请资料;工业园区仍存在项目未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完善施工许可手续便开工建设的情况,项目参建责任单位以及管理人员到位履职、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建筑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等方面仍普遍存在一些共性问题未能有效消除,施工现场的质量通病、安全隐患长期存在,企业开展检查流于形式走过场,项目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存在侥幸心理,危险性较大分部工程管理制度未能有效落实。
(一)参建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首要责任不落实情况仍突出。工业园区项目仍然存在未批先建(未办理施工许可即开工)情况;部分项目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未能认真履行危大工程的安全管理责任;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对施工现场存在质量安全隐患整改跟踪督促不到位。
二是施工、监理单位不到岗履职情况仍然突出。部分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未在桂建通平台考勤,项目关键岗位主要管理人员未到位履职现象较为突出;项目部开展周检检查记录、整改闭合情况与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不相符;安全员、质检员日常质量安全检查履职资料未能提供,或记录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相符,部分存在代签现象;未提供分包单位合同及安全生产协议书。监理单位未按要求组织第一次工地会议,周例会纪要材料流于形式,会议签到表有雷同,监理旁站记录缺失;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部分项目周检频次不足;监理单位开展检查发现问题未能按时督促整改闭合。
三是工程质量资料管理薄弱。施工过程中质保资料未同步收集完善;混凝土施工记录未及时更新;分项、检验批等未及时完善验收手续;部分项目未能落实样板引路制度,住宅工程未按要求做实物样板;砼构件外观质量缺陷无处理记录;基础、主体等检测质保资料收集严重滞后于现场施工进度。
(二)工程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工程实体质量管理有待加强。同养试块未留置在相应构件处养护;柱钢筋焊接连接部位未错开500mm;无钢筋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砌筑砂浆搅拌处配合比标牌的实际配合比无操作性,砌筑砂浆直接堆放在楼板上使用;主体结构砼构件外观胀模、蜂窝、麻面、漏浆现象较普遍;部分构造柱柱头砼疏松不密实;填充墙砌体顶部灰缝砂浆不饱满,墙体砖砼交接处未挂网已甩浆;剪力墙纵横向钢筋交接处未满扎,拉筋设置不足;梁柱节点分隔网距梁端距离不足;后浇带钢筋仍有部分项目未能采取防护覆盖措施。
二是“危大”工程管理仍然较薄弱。部分项目危大工程内容辨识不正确,危大工程及超危工程未按要求进行公示;部分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针对性不强;现场施工实际情况与专项方案不符;危大工程管理资料未能同步完善。部分项目监理规划无“危大”工程监理内容,无“危大”工程巡视记录。
三是现场建筑施工安全有待进一步强化。
1.起重机械方面:起重机械日常维保不到位,维保记录涉嫌造假;物料提升机未办理安装告知手续,未检测验收合格已投入使用,架体封闭防护缺失,未独立搭设通道平台,楼层防护门缺失,配重块着陆处未设置防护,附墙拉杆使用螺纹钢与架体直接焊接代替附墙杆;施工电梯平台通道口缝隙较大防护不严密,通道局部横杆与外架相连,笼门限位器、机械锁失效,附着架A、B管管口部分未封闭,部分齿条松动未紧固,笼体传动机构传感销未安装开口销;塔机基础严重泡水,控制柜主电缆PE线未接,附着拉杆调节螺栓螺母未紧固,起重量传感销未接线,滑轮防脱绳装置缺失,架体未防雷接地,部分爬梯未有效固定,未安装休息平台,附着人行过道临边未设置防护措施,回转机构与内套架连接螺栓拧紧力矩未达技术要求,起升机构钢丝绳排绳未布设整齐。
2.外脚手架方面:外架纵向扫地杆缺失,首层、作业层脚手板未满铺,外架及安全网未超出工作面1.2米以上,外架拉结设置数量不足;临道路侧外架未张挂铁丝网进行防护,外架上堆放较多材料,局部外架与建筑物距离超150mm未设置防护措施;部分落地式外架安全网未落地封闭,随意设出入口无防护措施;个别项目外架设置在悬挑板上,悬挑板下方未做回顶支撑。
3.模板支撑体系方面:部分项目模板支撑体系未按专项方案要求搭设;后浇带支撑体系未独立搭设且搭设立杆、横杆设置不足;模板支撑体系使用类型与专项施工方案不符,立杆可调顶托高度超过规范要求,横向拉结设置不足,楼梯支撑立杆斜支,支撑立杆锈蚀严重;个别项目存在高支模专项施工方案未审批便已搭设支撑体系。
4.安全防护方面:部分楼层、楼梯临边防护缺失;施工洞口防护不严密,安全警示标志缺失;部分项目电梯井口未采用定向化防护门,井口防护高度不足;采光井临边防护缺失;仍有工人未佩戴安全帽,或安全帽绳未正确系挂。
5.施工临时用电方面:部分项目施工用电设置不满足TN-S系统要求,PE线未引出到开关箱或用电设备;临时施工用电未设置开关箱使用,现场随意乱拉乱接插座,电缆随意拖地泡水;部分项目圆盘锯传动部位无防护装置。
6.消防安全方面:部分项目未落实动火审批制度,未完善消防管理制度;部分项目生活区未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部分项目灭火器配置不足;部分项目缺少临时消防用水;少数项目消防车道不畅通。
四是现场文明施工、扬尘治理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项目围挡未按要求设置公益广告或围挡及公益广告破损处未及时更换;部分项目现场主要道路未进行硬化处理;楼层内施工垃圾未清运,未做到工完场地清;部分项目基础施工裸土未能采取覆盖措施,施工期间现场降尘措施未开启;部分项目未安装扬尘监测仪和视频监控设备。
五是建筑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有待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未按时足额向专用账户拨付人工费用;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仍未妥善解决;未能落实按月足额发放工人工资;分包单位施工人员未纳入总包实名制管理;个别项目未设置实名制通道;工人劳务用工合同企业签章、签字手续未完善;未录入农民工实名信息;未及时在农民工工资维权信息告示牌上公布工人的考勤和工资发放情况;工人考勤表与实际不相符。
六是规范使用招标文件有待进一步加强。本次建筑市场行为招标投标专项检查,为2022年12月份至2023年2月份入场交易的75个项目中,以不低于10%的比例抽取其中14个项目,其中以政府投资或融资平台的房建市政建设项目为主,共发出整改建议8份。其中突出问题主要为未严格执行招标文件范本,总承包项目未明确发包人要求;招标公告与合同专用条款内容前后不一致;个别项目存在资质条件设置过高等情况。
四、处理决定
为督促各在建工程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认真落实主体责任,遏制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我局决定对在本次检查中被责令停工整改项目(详见附件)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凡是被通报的建筑项目,不能参加评优评先活动。如在一年内被通报批评达到3次的建筑项目,其施工企业将被列入黑名单,禁止在我市承接新的工程业务2个月;如在一年内被通报批评达到4次的建筑项目,其施工企业将被列入黑名单,禁止在我市承接新的工程业务2年。
附件:停工整改项目一览表
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10日
附件
停工整改项目一览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施工单位 |
监理单位 |
项目经理 |
项目总监 |
|
1 |
玉林彰泰城二期一标段16#楼及地下室 |
桂林甄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桂林华泰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李威 |
马创波 |
|
2 |
玉林市特殊教育学校改扩建工程-教学综合楼及附属工程 |
广西农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广西凯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黄兰金 |
黄菱 |
|
3 |
玉林市玉州区第一实验初级中学5#学生宿舍楼项目 |
广西君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广西至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叶堂正 |
陈宇 |
|
4 |
广西志有药业有限公司公寓楼 |
广西鲁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广西同威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项勇刚 |
庞富贵 |
|
5 |
玉通名山名府地块一(A2区)建筑工程项目 |
广西远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广西大通建设监理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梁船 |
黎家超 |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