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
部门文件部门文件

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2019/10/14 1.8w 阅读 315 点赞

玉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玉东新区规划建设局、市物业协会、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贯彻落实“玉林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模拟暗访检查评估反馈会”精神,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水平,改善住宅小区整体环境,推进住宅小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彻底清除住宅小区内的卫生死角、积存垃圾、蛛网积尘、“牛皮癣”广告,规范停车秩序,着力解决当前住宅小区内卫生脏、秩序乱、环境差等突出问题,为广大市民打造一个卫生整洁、规范有序、优美宜居的社区环境。

二、实施范围

玉林市城区各物业管理住宅小区。

三、主要内容

(一)加强小区内外环境整洁

1.小区路面硬化、平整、无坑凹、无积水。下水系统完好、畅通,井盖齐全。

2. 住宅小区楼顶、平台无乱堆乱放垃圾杂物。住宅楼道无杂物、无乱贴乱画,墙面清洁,门窗完好整洁。

3.落实“门前三包”,做到院内绿化、美化、净化、亮化,车辆停放有序。

(二)加强小区垃圾和公共厕所卫生管理

1.设置分类投放垃圾桶,保持垃圾桶收集容器有盖,保持小区内垃圾分类收集,无暴露性垃圾。

2.建筑装潢垃圾和各种大型废弃物定时清运到指定的地点,无乱倒乱扔或长期不清理现象。

3.小区内设置有公共厕所的,每天专人冲洗、消杀,达到地面净、墙面净、便池净,无积粪、无蝇蛆,基本无臭,化粪池密闭,无漫溢。

(三)积极开展“除四害”工作

“除四害”工作有专人负责,定期开展四害灭杀工作。小区内室外环境设有灭鼠毒饵站,无鼠洞、鼠迹、鼠粪、鼠咬痕等,无蟑螂、卵荚及蟑迹。蚊蝇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做到无闲置性积水,无陈旧性和暴露性垃圾,无蝇蛆、孑孓孳生,基本无蝇。

四、工作职责

(一)各物业服务企业

各物业服务企业对玉林市城区范围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园)项目按要求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对物业管理项目相关业主宣传力度,对项目的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清理,坚决消除卫生死角;定期对垃圾桶进行清洗,确保垃圾桶完好、整洁、摆放有序;监督、指导物业管理项目临街商铺按要求做好“门前三包”工作;加强与环卫部门沟通协调,划清小区外围卫生管理责任区域范围。

(二)市物业协会

从物业管理专家库中抽选专家指导各物业服务企业会员单位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积极组织专家参与配合各级住建部门开展活动。

(三)玉州、玉东住(规)建局

负责具体组织辖区内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园)项目的物业服务企业“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开展;研究制定长效管理措施,巩固治理成果,变反复整治为常态保持,全面提高住宅小区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总体牵头负责物业管理小区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每周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对整改措施不到位、整改效果差、整改任务完成不及时的企业或被辖区房产主管部门及街道办通报批评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在评定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时酌情处理,并将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等级与前期物业招投标工作结合起来,加强监管并形成长效机制。

五、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从10月份开始,持续到12月底,分三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9年10月16日— 10月20日):

各级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将专项整治相关工作要求传达贯彻到辖区各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二)自查整改阶段(2019年10月20日— 10月30日):

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专项整治活动要求开展自查自纠,集中两个月时间组织开展小区环境整治,全面落实整治内容,基本实现整治目标。

(三)检查提升阶段(2019年11月1日—12月31日):

各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园)项目的环境卫生整治情况进行不定期巡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对各小区进行抽查,对检查不合格、服务标准不达标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督促整改,使环境管理初步实现常态化、长效化。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玉林市住宅小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活动开展。认真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属地管理属地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责任制,明确工作职责,严格责任追究。

(二)健全机制,长效管理

建立物业管理小区巡查长效机制,辖区物业主管部门和街道办、社区建立每月巡查,每月通报物业管理小区环境卫生和规范化管理制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抽查对发现问题的小区进行通报,并责令整改,多次整改仍不到位的将记入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信息管理。

(三)加强工作协调机制

玉州、玉东住(规)建局与辖区街道、社区之间协调好 “四无”小区(无物业管理、无人防物防、无单位、无业主委员会)卫生的责任划分,引导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或聘请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管理。

联系人:邓婷联系电话:2671363

                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0月15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