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玉东新区规建局:
根据《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9年第2季度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调研暨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项调研的通知》(玉住建管〔2019〕18号)工作部署,我局开展了2019年第2季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调研暨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项调研。现将调研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共对玉林城区内62个在建项目开展了调研,发出《工程质量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9份,《工程质量安全隐患停工整改通知书》3份。对各县(市、区)抽查12个在建项目,发出《工程质量安全隐患限期整改建议书》4份。严格按照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动态扣分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对在施工管理过程中违反规定的3个施工企业、1个监理企业、5位项目经理、12位专职安全员和4位总监按相关规定实施了动态扣分。
二、调研总体情况
在建项目建设程序基本符合要求,大部分参建单位能够严格按照法定建设程序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注册和施工许可手续,大部分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健全,基本能按照相关法规、规范要求进行项目建设,在建项目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情况处于受控状态。
三、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履职情况
(一)施工单位
1.部分施工企业对项目的安全管理缺乏日常监督,安全隐患排查、内部检查存在走形式、走过场的现象,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检查制度未真正落实到现场。
2.项目经理履职不到位,存在脱岗、缺岗、随意更换人员的现象。部分工程项目部管理人员未到位履职,安全员、质检员开展检查的记录内容简单流于形式,记录、整改回复资料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相符,施工企业、项目部、管理人员未能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3.对现场的危大工程未按规定编制、审核、论证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对现场的重大安全隐患风险防控力度有待加强。
4.部分企业和项目部未能按要求实施住宅工程样板引路制度。
5.部分项目未按要求实行重大危险源专项治理,未能正确辨识重大危险源类型,无治理检查台账及记录,或开展检查无针对性,无发现问题,检查流于形式。
(二)监理单位
1.部分项目总监未到位履职,未按要求组织召开工地例会。
2.部分监理单位对现场安全情况管理履职不到位,施工现场质量安全隐患存在问题多。部分监理单位月检、周检、例会纪要资料未能同步完善,下发监理通知单未能督促落实整改。
3.监理单位对施工专项方案审批不严格,大多数项目的施工专项方案无针对性,但监理单位都审批通过。
四、工程实体质量方面存在的普遍性主要问题
(一)钢筋工程:楼梯板面筋和底筋未按照设计图纸及规范图集施工;梁、柱、构造柱箍筋弯钩平直段长度、弯折角度不符合规范要求;构造柱两端箍筋未按要求加密,构造柱未与上部结构锚固,搭接长度不足;楼梯斜板纵向钢筋锚固形式和锚固长度、间距不符合设计和相关图集要求;框架结构纵向钢筋锚固长度不足,梁柱节点区域箍筋未按设计要求加密。
(二)混凝土工程:楼梯斜板厚度不足,施工缝留置不规范,楼梯施工缝未垂直设置,施工缝接合位置有明显夹渣现象;混凝土结构存在露筋、严重麻面;框架柱施工缝存在错台等缺陷;混凝土同养试块存在缺失、不放在相应位置养护、无试块存放保护措施、试块刻字标识不规范等问题。混凝土强度不同的梁柱(墙)节点处理措施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三)砌体工程:无计量设备、项目无配合比或配合比内容不全不符合要求。砖砌体工程墙体交接处不同砌块材料混砌,门过梁未按设计规定施工;墙体临时隔断处留直槎未设拉结,墙体门垛小于等于100mm时,未按设计施工图施工,门洞边砖墙未按设计和规范要求设置实心砌块。
(四)抹灰工程:墙柱阳角未按设计要求设置水泥砂浆护角;不同材料交接处所挂的钢丝网片和宽度不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五)地基与基础工程:地基验槽记录签名不全,地基验槽资料滞后。
五、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方面存在的普遍性主要问题
(一)部分项目楼层临边,楼梯临边,采光井、电梯井、预留洞口的防护不足,部分工程的电梯井防护门未能采用工具化定型化防护,井内水平防护未按规范要求设置。
(二)部分工程外脚手架搭设未严格按方案进行,首层和作业层未满铺脚手板,外架与建筑物主体间的间隙防护不严密,部分项目首层安全网未落地封闭,施工人员随意出入,个别工程外架拉结点设置数量偏少,剪刀撑未按要求连续设置。部分悬挑式外架的悬挑工字钢悬挑与锚固端长度比例未满足1.25倍,悬挑层底部未封闭。
(三)部分工程物料提升机物料提升机未经检测、备案,无视频、联动系统。物料提升机楼层卸料平台未设置安全防护门,物料提升机架体及卸料平台通道防护不足。
(四)个别工程施工临时用电未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部分未采用TN-S接地保护系统。电箱无标识,机械设备未作接零保护现象,线路布设混乱现象较普遍。
(五)现场无消防平面布置图、消防检查制度及消防检查记录、疏散指示牌及安全警示标语,未组织消防应急预案及演练;未设置消防水管或虽有消防水管但管径、数量等不符合要求。
(六)模板支撑体系部分项目层高超3.6米采用盘扣式插销架,立杆间距、剪刀撑、横向拉结未按专项方案设置,部分可调顶托撑伸出长度过大,后浇带回顶支撑设置不符要求,立杆不垂直,缺剪刀撑,部分项目未能保持两层支撑。
(七)部分项目的卸料平台未按规范要求搭设,悬挑式卸料平台的悬挑工字钢悬挑与锚固端长度比例未满足1.25倍;部分项目落地式卸料平台与外架连接,平台周边防护不足,未设置限荷标志牌;平台及通道的防护栏杆高度不足,作业平台与主体间通道未铺设严密,钢丝绳卡环未按方案要求布置。
(八)施工机具:使用的圆盘锯无分料器,传动部位无防护装置;钢筋弯曲和切断机传动部位无防护装置,仍然使用淘汰的倒顺开关;钢筋加工设备和搅拌机未搭设安全防护棚;钢筋调直加工区域未设置隔离防护。
(九)起重机械设备:安全装置安装不规范或失效;塔式起重机附着安装方案与现场不符;物料提升机使用禁用的摩擦式卷扬机,铭牌缺失,缆风绳安装数量不够且绳夹设置方法不正确;未能提供设备维护保养记录。
(十)扬尘治理和文明施工:围档不牢固且未封闭管理;现场主要道路未平整、未硬化,现场排水设施不全或排水不畅;安全通道防护棚、钢筋加工防护棚未按方案要求搭设;钢筋加工区未与施工区隔离,钢筋调直区域无防护;现场材料堆放布置不合理、无标识、堆放混乱;施工现场未做到工完场清。
六、施工扬尘治理方面存在主要问题
(一)部分项目施工期间降尘措施未按要求开启。
(二)工地主要道路未硬化,积尘较多。
(三)出入车辆未按要求进行冲洗。
(四)裸土未覆盖。
(五)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也未采取覆盖措施。
(六)未安装扬尘监控数据采集仪器。
七、农民工工资方面存在主要问题
(一)人脸识别考勤设备使用率低,或未按要求安装考勤设备、通道。
(二)劳动合同劳动计薪计酬信息未按要求完善,。
(三)劳资专管员履职不到位,合同签领表、考勤表、花名册等多项资料未进行审核签认。
八、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要求各县(市、区)住建局、监督机构和各有关单位一定要提高认识,认真履行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落实责任,切实消除建筑工程质量安全隐患。同时,要加强对扬尘治理和建筑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
(二)对本次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各有关单位要在落实整改的基础上,从根源上查找原因,进一步完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提高管理水平。
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9月2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质安站,本局建管科,各有关单位。
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办公室2019年9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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