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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第31号邵阳市湘宝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裁决公告
2026-03-13 10:52
来源:玉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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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邵阳市湘宝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本委依法受理卜有全诉邵阳市湘宝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玉林劳人仲字〔2026〕第31号)已审结,因与你单位无法取得联系,现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
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申请人邵阳市湘宝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28000元给申请人卜有全。
上述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双方当事人如对本裁决不服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联系电话:0775-2825816)
特此公告。
刊登日期: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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