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玉林市财政局关于玉林市园林服务中心出租国有资产的批复》(玉市财资〔2024〕88号)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的要求,现对江南公园1号便民亭、4号便民亭和6号便民亭实行公开招选承租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名称:江南公园便民亭招租
租赁期限:3年起租,最长不超5年
经营范围:招租的便民亭可作为水果、饮料、茶水糕点、休闲食品及旅游产品经营场地使用,不能经营餐饮类、烧烤类等易燃易爆等不安全物品,不能经营违法违规内容。
招租内容:本次招租的便民亭共3个,各个便民亭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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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面积(m2) |
招租底价(元/月) |
加价幅度(元×倍) |
履约保证金(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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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号便民亭 |
12.25 |
1350 |
50 |
5000 |
经营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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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4号便民亭 |
24 |
3100 |
50 |
5000 |
经营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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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6号便民亭 |
12.25 |
2300 |
50 |
5000 |
空置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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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标的简介: (1)1号亭位于江南路与会展路交汇处,江南公园1号门旁,在租状态,租期到2024年9月30日。 (2)4号亭位于江南公园东北角,北临沿江路排埠桥附近,在租状态,租期到2024年10月31日。 (3)6号亭位于江南公园内的玻璃长廊旁边,西面临近江南公园门,目前处空置状态。 其它说明: (1)上述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成交租金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2)标的不设立居住权。 (3)招租标的因历史原因暂无产权证。 (4)招租标的按现状招租,以交付时实际状态为准交付,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出租标的、向出租人咨询,以充分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凡参加竞租者均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接受出租标的的范围、面积、瑕疵等现状。 | |||||
二、竞租人资格要求
竞租人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8月6日至2024年8月8日,每天上午08:00到12:00,下午15:00到18:00(北京时间,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报名与答疑咨询和现场察看同步进行。
报名地点:玉林市园林服务中心广场管理所办公室(设在江南公园内)
四、招租方式
公开竞价,以租金报价最高者选定承租方。标的为在租经营状态的1号和4号便民亭,原承租方有优先权,即:当出现原承租方与其他意向承租方报价相同时,将优先选择原承租方。
五、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竞租人自2024年8月9日08:00起至2024年8月9日09:30止(北京时间),将报价文件密封提交到玉林市园林服务中心广场管理所办公室(设在江南公园内),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六、竞租评审
2024年8月9日09:30(北京时间)截止后为评审小组评审时间,具体时间由玉林市园林服务中心确定。评审结果由招租单位通知各个竞租人。
七、竞租保证金
每个便民亭的竞租报价需交纳竞租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交一笔保证金只能参与其中一个便民亭的竞租,每个便民亭的竞租报价必须分别交纳竞租保证金。竞租保证金的交纳方式为现金(或微信转账),交纳竞租保证金的时间为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交竞租保证金者不能参与竞租报价。中标人的竞租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未中标人的竞租保证金在评审当天退还。
八、承租单位的确定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后,由玉林市园林服务中心组织评审小组评审,按照符合资格要求且租金报价最高者确定为成交人,评审结果由玉林市园林服务中心广场所管理所通知所有竞租人,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双方签订便民亭承租合同。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十、联系方式
招租人名称:玉林市园林服务中心
地址:广西玉林市玉州区公园路182号
联系人及电话:周仁敏0775-2293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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