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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1月玉林市房地产经济运行分析

2019/01/10 1.8w 阅读 114 点赞

今年以来,玉林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准确定位,以“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为主基调,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总体保持了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

一、全市2019年1-11月房地产市场的基本情况

1-11月,全市房地产市场总体平稳,呈现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商品房施工面积、新开工面积、批准预售面积、销售面积、销售价格同比均稳步上升的发展态势。但投资热度下降,商品房销售下滑明显,房地产下行压力增大。具体表现为:

(一)开发投资保持增长势头,对经济发展贡献增大。

1.总体投资情况。1-11月,全市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279.59亿元(该数据未包含保障性住房),比增22.05%,增速比1-10月上升3.9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回落13.68个百分点;其中11月份完成投资34.27亿元。

2.投资排名。各县(市、区)投资排名,玉州区完成投资75.17亿元,比增4.15%;北流市67亿元,比增51.6%;玉东新区53.84亿元,比增25.4%;博白县28.63亿元,比增14.88%;容县27.54亿元,比增31.06%;陆川县20.44亿元,比增16.54%;兴业县6.19亿元,比增137.87%;福绵区0.79亿元,比降78.64%,福绵区出现投资负增长。

(二)开发建设态势平稳。1-11月,全市商品房施工面积2206.5万m2,比增12.27%,增速比1-10月回落4.73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回落6.81个百分点(其中商品房新开工面积652.8万m2,比增17.99%,增速比1-10月上升19.29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上升22.58个百分点)。全市商品房竣工面积253.83万m2,比增53.32%,增速比1-10月上升9.31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回落13.45个百分点。

(三)商品房供应充足,销售疲软,出现供大于求局面。

1.批准预售情况。1-11月,全市新建商品房审批发放了351宗预售证,批准预售面积649.8万m2,比增15.06%,增速比1-10月上升6.34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上升4.28个百分点(其中,新建商品住房批准预售面积586.84万m2,比增13.79%,增速比1-10月上升7.42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上升4.26个百分点)。

2.销售情况。全市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540.9万m2,比增1.54%,增速比1-10月上升6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回落32.75个百分点(其中11月份销售面积81.46万m2)。供应销售比例为1.2:1。

3.销售排名。各县(市、区)销售面积排名,玉州区172.4万m2,比增14.36%;玉东新区92.58万m2,比降27.23%;北流市93.9万m2,比降1.45%;容县74.83万m2,比增29.99%;陆川县44.77万m2,比增24.98%;博白县46.31万m2,比降1.05%;兴业县13.83万m2,比增18.15%;福绵区2.28万m2,比降69.87%。8个县(市、区)有玉东、北流、博白、福绵四地出现商品房销售面积负增长。

(四)商品房销售价格稳中趋升。受城市新区吸引力增强,土地拍卖价格升高、建筑材料人工涨价及一批精装楼盘高价入市影响,全市商品房销售价格稳中有升。1-11月,全市商品房合同备案的销售均价为5294元/m2,比增6.12%(其中商品住房合同备案销售均价为5131元/m2,比增7.07%)。

二、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及成效

(一)积极开展我市房地产发展调研服务活动。2019年,我们围绕全市的房地产发展开展了调研服务活动,以“玉林房地产市场如何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为主题,深入各类在建楼盘、房开公司,采取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实地考察、研讨咨询等形式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在调研基础上,经市政府同意,市政府办出台了《关于玉林市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玉政办发〔2019〕4号)和《关于促进玉林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2019年修订)》(玉政办发〔2019〕26号)。

(二)强化监管责任,净化市场环境。全市现有450多家房开企业、230多家房地产经纪机构、15家房地产评估机构,以及280多个在建在售房地产楼盘。我们采取措施,综合施策,保持市场平稳,没有大起大落。严格监管,依法治理市场乱象。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监督局联合开展了房地产市场专项检查;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聚焦群众关切,开展了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专项整治。

(三)服务和监管并重,探索推进我市房地产行业监管机制改革。出台了《玉林市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完成了玉林市房地产行业诚信系统开发建设,10月底调试使用,已对全市房地产企业开展系统上线使用培训,进行了企业基础信息采集。这个系统在广西住建系统14个市中处于领先地位,我市率先实施房地产市场信用评价的规范管理。建立诚信系统后,将做好企业诚信评价工作,加强房地产行业事中事后监管。大力扶持企业,优化营商环境。2019年1-11月,共批准21家房开企业缓交报建费7951万元。

(四)抓好商品房预售监管,实现商品房网签合同备案全覆盖。市政府出台了《玉林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市住建局与自然资源局共同启用了《玉林市不动产登记与房产交易信息平台》,在此平台上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商品房预售合同网签、备案、二手房交易、房屋租赁、房屋抵押等业务,并在全市范围内实现市、县共建共享,最终实现自治区、市、县三级联网的工作目标,为房地产市场监管提供依据。

(五)妥善化解处理房地产纠纷问题,维护社会稳定。针对房屋质量投诉件逐年增加的问题,出台了《玉林市房地产行业工程质量纠纷投诉联合处置的工作机制》。1-11月市本级共受理房地产信访案件80多件,接访投诉600多人次,对每件信访均有答复,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对城区已售停建的“烂尾”项目抓紧调处,取得一定成效。

三、当前房地产市场的存在问题

(一)全国、全区房地产发展普遍低迷,对玉林市楼市产生直接影响。今年国家继续坚持房地产调控政策不动摇,全国全区均呈现房地产降温的大趋势;金融系统维护金融秩序、控制信贷风险加大力度;各地都在规范预售管理、严格预售条件。对全国金融信贷政策、预售政策从严从紧的趋势分析,我市房地产市场面临形势比较严峻。

(二)房地产发展大环境艰难,房开企业等待观望情绪渐浓。据我市房地产调研收集的情况反映,当前房开企业存在融资放贷难、净地交付难、市政配套难、供电配套难等“四难”问题。据年初调研统计,玉林城区有近十宗已经办理土地证的开发用地仍存在征拆问题未能开发使用;供电排水道路等市政配套不到位,影响到楼盘的销售和购房户的正常使用;房开企业的资金流比较紧张,投资商信心下降,楼市下行压力增大,可能导致市场需求萎缩。

(三)房地产市场日常联合监管机制尚未健全,房地产市场秩序有待规范。房地产市场监管涉及土地管理、规划管理、建设管理、资金管理、经营管理、产权办理等多个环节和部门,但目前部门间相互协同的工作机制还不健全,没有形成合力。

(四)房地产开发历史遗留问题多。个别房开企业,重前期建设和销售、轻后期服务和物业管理。少部分企业诚信缺失,造成了建筑安全隐患和购房户权益受损问题,影响社会稳定。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以“三稳”主基调统揽房地产市场,确保全市房地产市场总体平稳健康发展。以建立诚信系统、预售资金监管、物业维修基金归集三项重点工作为抓手,完善房地产监管机制、分析研判机制和风险预警机制。要求各县(市、区)重点抓好房地产大项目的销售,促进房地产经济健康运行,努力实现2019年商品房销售稳健增长的目标。

(二)创新监管思路,强化专项治理。

一是加强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建立完善商品房销售网签系统,不符合预售要求的项目坚决不开口子、不打折扣,一律不予发放预售许可证书。严格督促开发企业按规划完成房屋交付和落实好小区的公共设施配套建设。

二是加强资质管理。对未取得资质证书和超越资质等级的企业,坚决不允许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加强合同管理,确保合同条款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三是增强群众观念,加强房地产监管的宣传教育。鼓励公众广泛参与社会监管,督促各楼盘、各开发企业,采取措施增加房地产市场行为的透明度。采用触摸电视屏、诚信承诺等多种形式,主动公示楼盘的真实内容,包括规划条件、楼盘缺陷及不利因素,最大限度减少购房纠纷。同时,针对群众对商品房预售的认识比较缺乏,造成购房消费者权益纠纷的突出问题,制作《购买商品房须知》的电视宣传片,印制一批宣传资料,从购房、交费、收房、举报违法等几个方面,教会群众各种购房知识,警惕购房陷阱。

(三)以建立诚信系统为重点,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房地产监管机制。创新信息化管理,实现信息共享,借助信息化大幅提升房地产行业管理水平。严查严管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对被依法查处的房地产企业和从业人员名单向社会公开,发布风险提示,并将其有关信息通报土地、税收、金融、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限制其参加土地购置、金融信贷等活动,让失信企业受到惩罚。加上目前正在推行的玉林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逐步形成新型的房地产监管机制。

(四)加强统筹协调,完善房地产全过程监管体系。市住建、国土、城管监督、市场监管、银监和辖区政府,逐步建立相互协同的执法联动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及违法违规行为的联合查处和移送机制。着力建立房地产市场风险预警机制,做好风险防控预案,有效应对可能存在的风险突发事件。加强各部门间的密切联系,扩大信息来源,实现大数据时代信息共享,防范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经营导致的房地产市场风险。

(五)专项整治漠视群众利益的住房租赁乱象问题,完善房地产纠纷解决机制。继续开展专项整治,查处发布虚假房源信息、违规收费、恶意克扣押金租金、威胁恐吓承租人等违规问题的中介机构。要着力推进房地产行业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多层次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引导当事人利用协商、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纠纷,切实减少纠纷解决的层次和环节,最大限度降低化解矛盾的时间成本和资金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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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