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市医保发〔2021〕3号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市直各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自治区医保局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规范<广西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部分药品编号等内容的通知》(桂医保发〔2020〕7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自治区医保局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规范《广西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部分药品编号等内容的通知(桂医保发 〔2020〕76号)
玉林市医疗保障局 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14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自治区医保局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规范《广西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
生育保险药品目录》部分药品编号等内容的通知
各市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根据《国家医保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医保发〔2019〕46号)和《国家医保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的通知》(医保发〔2020〕53号)精神,经研究,现对《广西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下简称《药品目录》)中部分药品编号等内容进行调整规范,请遵照执行。
一、《药品目录》西药部分“乙类—W1242—去铁酮—口服常释剂型”变更为“乙类—GD1242—去铁酮—口服常释剂型”。
二、《药品目录》中成药部分第GD093号“万通炎康胶囊”的药品名称变更为“万通炎康胶囊(片)”。
三、“益气复脉注射剂(冻干)”属于《药品目录》协议期内谈判药品部分第GTZ09号“注射用益气复脉(冻干)”。
四、《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将17种抗癌药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医保发〔2018〕17号)中的17个药品按原政策由基金支付至2021年2月28日止。
今后国家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12月3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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