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玉林市城南上岭峒廉租住房小区进行第三期抽签配租,本期配租抽签的廉租住房保障家庭323户。本期抽签活动在玉林市玉州区东城小学校园内公开进行,全程玉林市公证处进行监督,同时,邀请了纪检、住房、民政等部门现场监督,整个过程严格按照《玉林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有关规定,公开公正公平进行。
保障房分配政府重视,群众关注。随着保障性住房存量增多,后期管理成为住房保障工作重点。市住建委通过多种措施,加强保障房分配管理工作。一是规范申请受理。保障性住房要实行申请承诺制,申请人承诺提供真实材料,并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后果负责。街道办事处是申请受理的第一关,认真履职,实行首问首办制和一次性告知制。二是规范准入审核。我市制定了严格的审批程序,按照申请、审核、公示、复核、轮候、配租等六个环节,规范操作,严格实行“三道门槛、两榜定案”制度,即实行“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保障主管部门三个部门共同严格把关”,“社区和保障主管部门两次公示”,做到对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四个清”,即人口清楚、收入状况清楚、住房面积清楚、困难程度清楚,坚决杜绝虚报现象。三是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健全落实住建、民政、人社、公安、车管、金融、工商、税务、医疗、残联、公积金等部门的审核职责,建立市、县(市、区)住房保障部门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审核机制,提高准入资格审核的准确性。四是做好配租配售。对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综合考虑其收入、住房以及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因素,制定科学的轮候办法,明确分房顺序。在配组配售中,严格按规则操作,用抽签、公开摇号等方式确定分房结果,排除人为干扰。玉林城区先后开展2次廉租住房公开抽签活动;2012年9月进行了1次经济适用住房准购序号抽抽签活动,专门邀请5名市人大代表以及5名市政协委员作为抽签嘉宾,同时邀请市纪委监察局监督员、市公证处公证员,以及通过抽签出来的30名住户见证代表参加,抽签仪式现场由电视台进行全程录像拍摄。抽签的公开性、透明度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近期,在我市社会或者网络上传言,花两到三万块钱手续费通过中介就可以买一套公租房或者廉租房,说法在市民中引起热议。
按照《玉林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和《玉林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廉租房、公租房实行严格的审核程序。
首先,由申请廉租房公租房保障的家庭向户口所在地街
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填写申请表。
其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县(市、区)民政部门;
第三,民政部门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
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送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第四、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
第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另外,廉租公租房严禁出售,廉租房实行年审制,公租房租期不超五年。廉租房公租房配租实行动态管理,对不符合廉租公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要腾退已租廉租公租住房。
对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获得廉租住房保障的,责令其退还已领取的租赁住房补贴,或者退出实物配租的住房并按市场价格补交以前房租。
以欺骗等不正手段,骗取公租房的,责令限期退回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并按市场价格补缴租金,逾期不退回的,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承租人自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因此,市住建委提醒市民提高警惕,谨防廉租公租房骗租行为,避免因小失大,造成经济上不必要的损失。
欢迎广大市民对这种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2671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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