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实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审批结果快递送达服务的通知》(玉审改办发[2018]2号),为加快推进我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便民化,让办事企业和群众少跑路,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我委驻市政务中心窗口已按要求实行政务服务审批结果快递送达服务,望各办事企业群众互相告知。
一、“审批结果快递送达”服务本着有偿服务、自愿选择原则提供便民服务。
二、“审批结果快递送达”通过邮政EMS进行寄递。
三、付费方式为收件人付费方式,在快递送达收件人时由收件人支付,服务价格统一按《广西区政务服务中心“互联网+政务服务”便民寄递服务方案》标准执行。
特此公告。
玉林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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