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时间:2020年8月17日,结束时间2020年8月24日)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民发〔2019〕6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桂民规〔2019〕5号)有关文件规定,为进一步加强细化我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草拟《玉林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并于5月8日征求了各有关部门意见,经汇总各有关单位意见后对《玉林市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将修改后《玉林市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实施细则(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征集相关意见,请于2020年8月24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至我局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科,电话0775-2681528,邮箱FL2681528@163.com。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附件:玉林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实施细则(第二次征求意见稿).doc
玉林市民政局
2020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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