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全市性社会组织:
现将《玉林市直社会组织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玉林市民政局
2021年5月19日
玉林市直社会组织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社会组织的事中事后监管,有效推进我市社会组织的规范化运维,提高行政监管效能,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结合管理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督导内容
(一)民主管理体制建设和运行情况。主要了解各类社会组织是否建立了以章程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涉及社会组织内部重大事项的决策,是否经过了规定的民主程序;各类行业协会商会是否已在人员管理、机构、职能、财务、党建、外事等5个方面与业务主管部门脱钩,做到“五分离、五规范”;是否每年定期参与年检;是否设立了监事会或者监事,内部监管机制是否健全。
(二)财务管理情况。主要了解各类社会组织是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04〕7号)的规定,单独设立银行账户,单独建账、独立核算;财务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会计出纳是否分设;是否存在违规收费现象;所得资金的管理使用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报告财务收支情况,自觉接受监督。
(三)社会组织领域风险防控情况。各类社会组织是否已建立安全、财务、项目等风险防控机制。重点了解民办教育机构、民办养老机构、民办医疗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设施设备有效情况、安全应急预案和机制建立情况。
(四)其他有关情况。社会组织是否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开展活动;是否违反规定设立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并收取费用;是否按照规定完成换届选举;是否按照“应建尽建”原则设立党组织;印章的管理使用;项目建设与成效、资源整合等。
二、督导机制
(一)从2021年5月起,由市民政局分管领导与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科人员组成督导组,对市级所辖范围内的各类社会组织实行“全覆盖”督导调研。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次,长期坚持精准督导,提升社会组织的管理水平,增强社会组织的造血能力。
(二)督导组采取查阅资料、随机抽查、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督导。记录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好有关情况记录和汇总,形成督导调研报告。对于发现重大事项问题要及时上报,做到不瞒报不漏报。
三、督导要求
(一)督导组实行组长负责制,责任到组,任务到人,亲自带队实施。督导组要提高思想认识,从严从实按照有关程序、方法,对各项工作内容进行督导。
(二)要坚持原则、敢于动真碰硬,对督导过程中发现的好典型好做法予以肯定,积极推广;对发现存在问题的社会组织要如实反馈,并提出整改要求。
(三)要严肃工作纪律、规范行为,轻车简从,不能搞形式走过场,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各项要求。
各全市性社会组织要积极配合督导工作开展,重视督导组提出的意见建议,确保督导检查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附件:督导检查情况表
附件
督导检查情况表
社会组织名称: 联系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
总体情况 | |
存在问题 | (1).... (2).... |
整改建议 | (1)XXX; (2)XXX; |
好典型、好经验 |
社会组织负责人签字: 督导组组长(或副组长)审核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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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