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税务局、医保局,市直各学校,玉林师范学院、广西医科大学玉林校区:
为切实做好玉林市在校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桂医保发〔2021〕2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的通知》(桂发改收费〔2021〕1164号)精神,现就做好2022年在校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通知如下: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
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按照每人不低于320元的标准缴纳;国家对个人缴费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个人缴费应在规定的缴费期限内按年度一次性缴纳。
二、参保方式和缴费渠道
(一)参保方式。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玉林区域内全日制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中小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在校学生(以下简称“在校学生”)原则上以学校为单位在学校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学校将学生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户籍地址等信息传递给当地医保部门统一参保或变更登记,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新生可选择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身份认定地参保缴费。为避免重复参保缴费,各学校应及时将已毕业学习信息传递给当地医保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二)缴费渠道。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致全市家长的一封信》。
三、工作要求
各学校与医保、税务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强化联动,形成合力,确保实现“同频共振”,共同推进在校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顺利开展。
(一)加强分工协作。各县(市、区)医保、税务、教育部门共同做好在校学生参保缴费工作;各级教育部门、学校积极协助同级医保和税务部门做好参保缴费宣传,推进辖区内在校学生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范围;各级医保、税务、教育等部门加强数据传递和信息共享,教育部门及时传递在校学生基础信息,医保和税务部门及时传递反馈学生参保缴费信息,力争在校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应保尽保、基金应收尽收。
(二)加强政策宣传辅导。各级医保、税务要加强联合宣传,教育部门、学校积极协助参保缴费宣传,进一步加大医保政策、征缴渠递的宣传力度,让在校学生和家长懂政策、会缴费、缴好费。
附件:致全市家长的一封信。
玉林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玉林市税务局
玉林市教育局
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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