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
政策通知公告

玉林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玉林市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市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民发〔2022〕6号)

2022/03/03 1.6w 阅读 356 点赞

  各县(市、区)民政局、玉东新区社会事务局: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升婚姻登记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玉林市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市通办”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玉林市民政局

2022年3月4日


玉林市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市通办”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市通办”工作的通知》(桂民函〔2022〕71号)精神,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升婚姻登记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着力解决群众办理婚姻登记“多地跑”等难点堵点问题,决定在全市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市通办”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新理念,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和创新婚姻登记服务,推动异地办理婚姻登记改革,满足人民群众婚姻登记服务人性化、便捷化的需求,全面提升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实行本市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市通办。即男女双方或一方为本市内地居民办理内地结婚登记、离婚登记或者补领婚姻登记证,可在本市任一县(市、区)婚姻登记处办理。

(二)本市内地居民与外国人、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以及华侨的婚姻登记暂不实行全市通办,仍由玉林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

(三)涉及婚姻登记档案查询、无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证信息与档案资料不一致等复杂事项,不实行跨县(市、区)办理。

(四)总结婚姻登记“全市通办”工作经验,为下步实行全区乃至全国通办积累经验。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婚姻登记机关场地建设。按照国家3A级婚姻登记机关以上标准,切实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要求每个婚姻登记机关设置一个婚姻家庭辅导室,进一步升级改造婚姻登记场所,优化功能布局,力争全市婚姻登记机关场地建设全部达到国家3A级标准。

(二)强化婚姻登记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婚姻登记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按规定配齐配强专职婚姻登记员。加强婚姻登记员、颁证员、婚姻家庭辅导员业务培训,确保婚姻登记工作顺利开展。

(三)完成婚姻登记历史数据补录工作。各县(市、区)要争取在2022年3月31日前完成婚姻登记历史档案数据补录工作,同时进一步核对历史数据。及时对错误信息、遗漏信息进行修正。

(四)实行预约办理婚姻登记制度。全市各婚姻登记机关实行办理网上预约婚姻登记业务,各婚姻登记机关要在自治区民政厅官网、爱广西APP等渠道线上提供预约,天数不少于7天,每天预约号数量不得少于30个,特殊日子可根据需求调整预约量及登记量,以满足市民群众婚姻登记需求,有条件的地方可全部推行预约登记办理。各婚姻登记处要在办公场所醒目处以及通过网络等渠道公告办理预约流程和操作方法。

(五)配套完善办公设备夯实服务基础。各县(市、区)民政局要为婚姻登记处落实办理婚姻登记所需的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等常用设备,以及具有身份证读取、人脸识别、指纹识别等功能的外接智能设备,使之符合“全市通办”要求,以便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温馨的婚姻登记服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进一步转变观念,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以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和立足点,把创新婚姻登记服务作为一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实事抓紧抓好。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保障措施,明确责任,确保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市通办”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强督导,推进落实。市民政局将定期对各县(市、区)推进全市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市通办”情况进行督导和通报,推进工作落地见效。

五、实施时间

本实施方案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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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