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区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农村党员干部建筑技术技能专题示范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建人〔2018〕21号)精神,切实做好2018年农村建筑工匠、农村党员干部培训工作,服务和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打赢脱贫攻坚战,我委结合我市乡村规划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际情况,制订了《2018年玉林市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农村党员干部建筑技术技能专题示范培训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培训任务圆满完成。
玉林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2018年5月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2018年玉林市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农村党员干部建筑技术技能专题示范培训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区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农村党员干部建筑技术技能专题示范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建人〔2018〕21号)精神,提高我市农村建设专业技术水平和建筑工匠队伍整体素质,确保村镇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不断增强我市农村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帮助他们深入了解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的新政策、新知识,掌握科学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城乡风貌和改造的工作方法和技能,提高在实际工作中对策把握和运用能力,以适应城乡风貌改造、城镇化建设跨越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新形势的需要,特制定2018年玉林市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农村党员干部建筑技术技能专题示范培训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8年,我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计划培训农村建筑工匠700人;计划培训农村党员建筑工匠、村“两委”干部200人。通过培训,推动全市农村建筑管理、施工操作人员全面系统了解掌握农村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农村建筑特色风貌、建设施工中影响工程质量的常见问题等知识,规范施工操作,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农村建筑施工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为保障农村建房质量安全奠定基础,助力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
二、培训对象和内容
(一)培训对象
1.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对象以在村镇从事房屋建设的农村建筑工匠为主,注重村镇建筑农民工党员培训,鼓励有意愿从事乡镇房屋建设的人员参加。
2.农村党员干部建筑技术技能专题示范培训对象重点是:村党组书记,村两委主任,新任村“两委”干部,大学生村官,屯级“两委”后备干部,党员种养大户、经济能人、专业技术人才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等。
(二)培训内容
1.农村建筑工匠培训:以农房规划设计、田园建筑设计、基础建筑技能为重点,结合建筑工地现场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知识、职业技能理论知识、职业技能操作知识等科目培训。
2.农村党员干部建筑技术技能专题示范培训:根据农村建设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确定培训内容,主要内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理论,农房规划设计、田园建筑设计、基础建筑技能等。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
1.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时间以3-5天短期培训为主。
2.农村党员干部建筑技术技能专题示范培训集中时间4天(其中:集中授课3-4天,现场教学1-2天)。
从2018年6月开始,11月底结束。
(二)培训地点
各县(市、区)设点。
四、培训方式:
采取集中授课和现场教学相结合的方式。集中授课包括脱产集中辅导和答疑、研讨交流等形式。现场教学地点选择在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和城乡风貌改造等方面工作成绩较为突出、具有一定特色、经验值得借鉴和推广的区域。
五、授课教师
聘请市住建委相关业务科室、市有关企事业单位的管理干部、技术专家等担任授课老师。
六、培训经费
根据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区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农村党员干部建筑技术技能专题示范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建人〔2018〕21号)精神,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加强与当地财政部门的沟通与协调,采取“财政统筹、党费补充、部门支持、社会赞助”等办法,落实有关培训经费,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自治区住建厅按20元/人的标准拨付经费,不足部分由各县(市、区)各部门自筹解决。农村党员干部建筑技术技能专题示范培训,自治区住建厅根据各市培训指标按照250元/人的标准拨付培训资金。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优势,组织好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和农村党员干部建筑技术技能专题示范培训工作,确保完成培训任务。
(二)强化宣传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培训机构应加强宣传舆论工作,调动广大村镇建筑工匠和农村党员干部参加培训的积极性。培训机构应根据项目要求,科学编制培训方案,制定教学计划,认真组织培训,确保培训工作取得成效。
(三)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培训项目监管、检查、验收等各项制度,严格监督和指导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工作,加强对培训机构的定期检查,实行动态管理。培训机构要建立培训台账,做好培训档案资料的收集与管理工作。
八、检查验收
各县(市、区)及相关培训机构要及时对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和农村党员干部建筑技术技能专题示范培训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做好培训资料归档、整理工作,我委将在今年底对这两项工作进行抽查,以确保培训成效和资金安全,并将于2018年12月上旬进行督查验收。
附件:1.2018年玉林市村镇建筑工匠培训任务表
2.2018年玉林市农村党员干部建筑技术技能专题示范培训计划分配表
附件1:
2018年玉林市农村建筑工匠培训任务表
|
序号 |
县(市、区) |
计划培训人数 |
|
1 |
北流市 |
100 |
|
2 |
容县 |
100 |
|
3 |
陆川县 |
100 |
|
4 |
博白县 |
100 |
|
5 |
兴业县 |
100 |
|
6 |
玉州区 |
100 |
|
7 |
福绵区 |
100 |
|
合计 |
700 | |
附件2:
2018年玉林市农村党员干部建筑技术技能
专题示范培训计划分配表
|
序号 |
县(市、区) |
计划培训人数 |
|
1 |
北流市 |
25 |
|
2 |
容县 |
25 |
|
3 |
陆川县 |
35 |
|
4 |
博白县 |
35 |
|
5 |
兴业县 |
35 |
|
6 |
玉州区 |
23 |
|
7 |
福绵区 |
22 |
|
合计 |
2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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