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南宁市户籍居民、南宁市居住证持有人申请个人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的。
二、受理机关
(一)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二)居住证持有人可向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三)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向部队或者工作单位驻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三、申请材料
(一)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一份
(二)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
(三)国家工作人员、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还需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证明(由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出具意见的单位公章)。
(四)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在原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原签注申请受理部门申请签注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需提交委托人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在港澳地区的,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五)居住证持有人除提交上述相应材料外,还需提交居住证。
(六)通过网上申请及自助受理机申请的,只需提交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无需提交相应申请材料。
四、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发。其中,受理1个工作日内,审核1个工作日内,审批2个工作日内,制证1个工作日内。
五、紧急办证情形
申请人因奔丧、治疗重症、探望危重病人、处理境外突发事件、出境参加紧急会议和谈判、签订合同及出国留学报到时间临近、行前证件遗失损毁等紧急事由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当提供加急办证服务,申请人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六、收费项目、标准、依据
| 证件种类 | 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 往来港澳个人旅游签注 | 一次有效签注 | 每件15元 | 发改价格〔2017〕1186号 |
| 二次有效签注 | 每件30元 |
七、全区各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咨询电话
| 单位 | 电话 |
| 南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 0771—2891580(工作时间)、 2891260(非工作时间) |
| 柳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 0772—2626117、3891588 |
| 桂林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 0773—5829930 |
| 梧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 0774—2022070 |
| 北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 0779—2092570 |
| 防城港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 0770—6126501 |
| 钦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 0777—2558993 |
| 贵港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 0775—4568571 |
| 玉林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 0775—2824271 |
| 百色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 0776—2848818 |
| 贺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 0774—5136800 |
| 河池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 0778—2285783 |
| 来宾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 0772—4213390 |
| 崇左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 0771—79682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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