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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设立玉林市建筑节能专家库的通知

2019/05/12 1.2w 阅读 451 点赞

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我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质量,充分发挥专家队伍的作用,引导建筑节能工作更好更快发展,根据《建设部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和《建设部专家委员会工作规则》,经研究,拟设立玉林市建筑节能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入库专家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态度认真,能够做到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二)具有规划、建筑、结构、暖通、给排水、建材、电气、建筑物理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一级注册师执业资格,精通专业知识,熟悉本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了解本领域国内外相关技术情况和前沿动态(国家行政机关人员除外)。

  (三)在本专业或本行业具有八年以上工作经历,熟悉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行业生产工艺、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等。

(四)年龄要求65岁以下,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承担相关工作。

二、入库专家职责、权利和义务

(一)职责

1.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有关技术的咨询、研究,验收、认证和确认等。

2.参加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质量、参加有关项、产品的安全事故的分析鉴定。

3.参与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有关标准、规范性文件的编制。

4.需要专家参与的其他工作。

(二)权利

1.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工作意见或建议

2.可优先获得有关标准、信息及技术资料,优先接受参加培训。

3.按机关规定获取合理的劳动报酬。

4.自愿申请入库及退出专家库。

(三)义务

1.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评审和咨询意见。

2.严格遵守评审和咨询工作纪律,未经准许不得随意向外界泄露工作情况,做到守法、科学、公正、廉洁。

3.受委托解答有关方面对技术工作中相关问题咨询或质疑。

4.以科学、公正的态度履行职责,在工作中不受任何干扰,独立负责地发表、并对自己的意见承担责任。

5.受委托参加有关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工作监督检查。

三、申请入库程序

(一)专家报名入库可采取单位推荐和自我推荐方式。采用单位推荐方式,单位需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采用自我推荐方式的需提交本人工作业绩总结。

(二)申请入库专家需填写专家信息申请登记表1份(见附件),并附身份证职称证书(或执行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纸质版请于2019年3月25日前由申报单位统一报送至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科技科,同时报送专家信息申请登记表电子版,自我推荐的专家可直接报送。(联系人:张诚 ,联系电话:0775-2675759,通讯地址:玉林市人民东路202号 ,电子邮箱:3533141873@qq.com)

(三)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遴选,初步确定专家库人选名单。

(四)公示:对初步确定专家人选名单在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知公告栏公示,公示期7天。

(五)公布:公示结束后,对符合条件的专家名单发文公布。

  四、专家库管理

  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我局将根据情况对专家库进行动态调整。需有关专家参加企业咨询、科技服务时我委将从专家库中选派。

附件:专家信息申请登记表.docx

                     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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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