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玉政发[2016]15号),我市清理规范一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其中涉及我委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资质审批的两项,一是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申请人财务报表审计,二是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资质证书核发所需提交的验资报告,均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验资报告;涉及我委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的建设项目施工所需编制的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方案,也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此次清理涉及我市170多家企业,住建委窗口积极做好落实工作,2016年5月至9月共为企业减负36.4万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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