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兴业县大平山镇村民黎某驾驶电动车到龙安圩购买物品,把手机放在一个纸箱里,匆忙离开。后想起忘记拿手机,回去问店主,店主说没有看到,黎某借旁人手机打自己手机发现关机,马上报警。
龙安派出所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案发现场。经过调查,发现黎某离开后,一头戴鸭舌帽的中年女子来到店内,趁人不备,将手机拿走。
民警锁定目标后,次日下午,在该镇龙安村将该女子抓获。
该女子到案后,如实供认了盗窃手机全过程。其因盗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十五日。
7月27日上午,失主黎某到龙安派出所领回被盗手机,并向办案民警送上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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