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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04/27 1.0w 阅读 67 点赞


各县(市、区)住建局,玉东新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印发全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玉林市安委办工作部署,我局制定了《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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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27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

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3·21”东航航空器飞行事故教训,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策部署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国务院安委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 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十五条硬措施)、《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举一反三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通知和自治区住建厅印发的《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等部署安排,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自2022年4月下旬起至党的二十大结束期间,在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整治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隐患,坚决压减事故总量,坚决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以及玉林市人民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高度警觉,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掉以轻心的思想,深刻汲取“3·21”东航航空器飞行事故、贵州省“1·3”在建工地重大滑坡事故、广东省珠海市“7·15”在建隧道透水事故和玉林市“5·16”施工升降机高空坠落事故等典型事故教训,坚持底线思维,进一步推动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健全完善部门监管责任体系,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精准发现和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压减事故总量,坚决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各行各业,做到全覆盖。大检查工作紧紧围绕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十五条硬措施和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深入查找、坚决整改贯彻落实十五条硬措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确保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一)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落实落地情况。一是十五条硬措施学习宣传情况。是否学习好、领会好、宣传好十五条硬措施主要内容,大力营造支持推动落实十五条硬措施的浓厚氛围。二是十五条硬措施对照检查情况。逐条对照十五条硬措施,检查是否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是否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是否深入扎实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是否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切实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是否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着力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是否重奖激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是否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是否认真开展风险研判和问题评估,找准问题、交清单压责任,督促整改落实到位。三是十五条硬措施实施方案制定情况。

(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情况。一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部署开展情况。是否组织制定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实施方案,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二是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合力攻坚治理等重点任务部署落实情况。三是深刻汲取“3·21”东航航空器飞行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城镇燃气、城镇既有房屋、农村房屋、城市公园和市政设施运行等重点行业领域及人员密集场所重大安全风险情况(检查要点详见附件)。

(三)“打非治违”情况。一是落实玉林市安委办《“新安法宣贯执行年”工作实施方案》部署要求,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联合执法、专家指导服务等方式,综合运用远程信息监控、用水用电监测、电子封条等现代化手段,并落实奖励制度广泛发动群众举报,精准发现和打击违法行为情况。二是推广运用“通报提醒、约谈纠治、联合惩戒、移交问责”四种方式,切实治理安全生产领域走过场、以罚代管、屡查屡犯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情况。

(四)党的二十大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一是主管部门理直气壮严格执法,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力量和专业化建设,切实解决执法力量严重薄弱的问题,为重大活动提供安全监管保障情况。二是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及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管情况。三是强化值班值守和应急准备,健全完善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工作机制,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装备物资的情况。

三、工作安排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时间为4月下旬至党的二十大结束期间,不划阶段、不分环节,把开展全面自查、专项督查、综合督查贯穿全过程,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一)在建项目全面排查。全市所有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要深刻汲取贵州省“1·3”在建工地重大滑坡事故、广东省珠海市“7·15”在建隧道透水事故和区内玉林市“5.16”施工升降机高空坠落事故教训,对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立即对项目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项目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应经过建设、施工、监理等有关项目负责人签字,在项目显著位置公布,并报送至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大排查期间,项目自查自纠要按照每日巡查一次、每周综合排查一次、每月全面排查一次的频率不间断进行。

(二)企业全面排查。施工、监理单位的分公司、区域公司和总部应于5月15日前对本单位开展全覆盖检查,分公司、公司全面检查资料须留存在施工现场备查。城镇燃气、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运营企业(单位)应于5月15日前,对本企业(单位)负责运营的场站、区域、设备、管网开展全面检查,并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台账,并在后续月份持续开展。

(三)属地全面排查。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职责分工,对负责监管的行业领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以及专项检查督导和专项执法检查。其中,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于5月15日前,对辖区内所有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以及所监管的行业企业开展一次全覆盖的监督检查。检查应建立台账,详细记录何人、何时到何地进行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作出的处理意见等,后续每个月应组织开展抽查检查。针对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布的“严管工程”,以及发生事故被责令全区停工整改的施工企业在本辖区的项目等,要每月实施全覆盖检查,并严格实施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评价和安全生产动态扣分。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督促城镇燃气、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等运营企业(单位)开展自查,于5月15日前汇总辖区内各行业安全隐患排查台账并完成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的抽查核实。后续每个月要进行一次抽查检查。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于5月15日前,对本辖区内的城镇老楼危楼安全隐患排查、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单位)开展高层住宅建筑消防、电动自行车上楼入户等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督促房屋产权所有者(或使用者)和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整改工作。后续每个月要进行一次抽查检查。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于5月15日前,对本辖区所有村镇建设项目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及时督促项目建设主体落实整改工作。后续每个月要进行一次抽查检查。

玉州区、福绵区住建局,玉东新区建设局要严格按照《玉林市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玉住建管〔2021〕26号)有关要求,持续深入开展城区内所有既有和在建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于5月15日前对本地区酒店、饭店、医院、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的房屋建筑情况再次进行摸排,后续每个月要进行一次抽查检查。

(四)综合督查。在大检查期间,我局将对各县(市、区)开展层级监督检查或暗查暗访。重点检查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情况和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和自治区、玉林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十五条硬措施情况。同时,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后的关键期,还将对各县(市、区)开展大检查情况进行“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提升工作成效。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也要结合实际加大排查整治和督导检查力度,对事故易发多发的薄弱行业、部位和环节跟踪督导,严防盲区漏洞,全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五)迎检准备。国务院安委会近期将对各地安全生产大检查部署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同步开展2021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企业要按照有关部署要求,对标对表整理完善工作台账资料,全面查漏补缺,督促企业单位做好现场迎检准备。对国务院安委会督导检查和考核巡查反馈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坚决整改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玉林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成立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和部署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防范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安排大检查期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防范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建筑市场监管科(局安委办),由建筑市场监管科科长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从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高度重视此次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要求成立相应机构,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

(二)加强问题整改。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组织专业力量深入现场严督细查,有针对性的配齐配强相关行业领域专家加强指导服务,通过大检查真正解决安全问题、提高安全水平。要充分运用座谈交流、重点谈话、突击检查、明察暗访、受理举报等方式方法掌握一手信息、发现真实问题,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方式督促有关部门和有关企业强化责任措施落实,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宣传优势,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大力宣传报道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推动工作开展。要加强安全生产警示教育,至少每两个月通报曝光一次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重大隐患和典型事故,强化震慑警示和教育引导作用,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工作纪律。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轻车简从、廉洁自律,注重对重点企业单位的明察暗访,严防摆拍式、作秀式检查,避免蜻蜓点水、走马观花,确保查出实实在在的问题和隐患。要用好警示通报、约谈纠治、联合惩戒、移交问责“四种方式”,对安全生产上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出问题的,要严查严处、严肃追责。

(五)加强疫情防控。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统筹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大检查,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动态调整安排,既要抓紧时间尽快开展,又要严防疫情风险。检查期间,各有关人员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加强个人防护,切实保障安全。

(六)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及时反馈检查中发现的重要情况,每月至少一次向玉林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安委办报送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隐患清单,并在大检查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报送工作总结。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不定期向全市通报大排查工作开展情况。

请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本地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并将实施方案和大检查开展情况于4月29日前报送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科。

附件: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重点行业领域及人员密集场所  安全生产大管理和检查工作要点


附件

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重点行业领域及人员

密集场所安全生产大管理和检查工作要点

一、城镇燃气安全管理方面

一要全面检查城镇燃气管网,排查燃气管网附近与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是否满足规范要求,天然气管道是否存在泄漏、是否被违法占压、是否定期开展检查检测。加强管道巡线巡查和周边第三方施工现场管控,严防违法违规施工危害管道安全,重点排查在天然气管道附近进行施工作业的建设、施工单位签订管道安全保护协议情况,是否存在未进行有效制止和监控的行为,是否按照国家标准设置燃气管道安全警示标志。

二要全面检查城镇燃气重点场所设施,加强以城镇天然气管道、天然气门站、高中压调压站、储气库、燃气加气站、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液化石油气储配(供应)站为重点场所的燃气设施和雷电防护装置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特别是燃气管道、液化石油气储罐、各种仪表的定期检查情况。

三要全面排查工商用户安全用气情况,重点检查医院、大型综合体、集贸市场、学校、餐饮住宿、城镇老旧小区等人员密集和燃气集中使用场所的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重点场所要每日巡查、重点部位要每日巡防。

四要全面排查城镇居民用气安全,协调指导社区基层组织强化入户调查摸底,建档立卡,结合综治、消防、卫生检查等工作,开展包括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在内的燃气器具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是城镇老旧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特别是瓶装燃气用户、孤寡老弱人群。对安装位置不规范、不安装排烟管道、使用不合格燃气热水器、灶具等安全隐患的,要进行登记造册,会同市场监管、商务、民政等部门和辖区内的燃气经营企业促进落实安全隐患整改。

五要全面检查燃气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按照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编制的《城镇燃气安全检查用表》,逐项开展检查并作好记录,重点检查燃气企业是否符合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条件,检查企业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安全管理制度情况,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情况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企业开展入户安全隐患排查、安全用气宣传情况。是否有完善的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应急预案良好衔接,是否开展应急演练,是否落实管道维修保养、巡视巡检等安全生产制度。

六要强化联合执法加强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各地燃气行业主管部门要会同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公安和城管等部门,发动群众举报并持续严厉打击占压燃气管道、野蛮施工、破坏燃气设施、无证经营燃气以及无证销售阀门、灶具和热水器等燃气器具、为过期钢瓶充气、不符合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的车辆运载燃气钢瓶等违法非法行为,严查报废、超期未检、旧品翻新、信息化标示损坏等液化石油气瓶的非法流通行为,严查对气瓶信息化落实不到位的液化石油气企业、瓶装供应站点。

二、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风险防范方面

一要抓好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严格执行和监督检查,突出抓好施工现场安全组织管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专项施工方案落实、安全技术交底、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有限空间作业、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施工安全风险识别和管控等八个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整治工作。

二要突出强化对深基坑、高支模、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监管,督促工程各参建单位建立健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控体系,建立健全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台账,严格落实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论证以及实施要求,严格执行方案交底、安全技术交底、施工监测、施工过程巡视巡检和验收制度,严防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

三要加强起重机械设备安拆告知、登记备案、安装、拆卸、顶升、验收、使用、维修保养以及起重机械司机、信号工、司索工、安拆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深基坑施工中土方开挖、基坑支护、临边支护、变形监测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高支模中模板支撑体系搭设、验收、使用及脚手架搭设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要加强对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和项目部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专职安全员等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是否在项目现场到岗履职,项目是否严格落实每日巡检和周检制度,施工、监理单位近期是否到项目扎实开展安全检查。

五要高度警惕因地方经济发展任务重、建筑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带来的压缩工期、挤占安全投入等安全隐患,坚决杜绝盲目赶工期、抢进度施工行为,凡要赶工的,必须由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论证,并给予合理的赶工费用。

六要强化勘察现场作业和超前钻作业安全,预防发生有限空间作业中毒窒息生产安全事故。

三、城镇房屋安全管理方面

一要深入推进城市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在初步完成底数摸排的基础上认真复查并进一步完善记录台账,对于排查发现的违法建设要及时采取措施,分级分类妥善解决。对建设年代较早、长期失修失管、违法改建加层、非法开挖地下空间、破坏主体或承重结构的房屋,以及擅自改变用途、违规用作经营(出租)的人员聚集场所要督促尽快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报请属地党委、政府研究处置,并实施挂牌督办,落实整改责任人、期限、措施;对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改的,要采取临时性措施,确保不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对拒绝整改或拖延整改的,要坚决依法整顿,彻底根治安全隐患;对发现的违法违规审批问题,要严格按照法定责权,依法依规组织整改。

二要强化汛期城市低洼、临河地段和城市危楼老楼安全隐患整治,根据危险房屋鉴定结论,及时协调当地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参与,严格跟踪监管,督促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落实房屋所有权人、管理人、使用人的安全主体责任。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房屋经督促仍未及时修缮的,要及时报请本级人民政府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坚决杜绝房屋垮塌事故发生。对于无法加固确需拆除的D级危房,要立即停止使用,限期进行拆除;暂时无法拆除的,要撤出人员,妥善落实防护措施,避免房屋倒塌危及周边安全。

三要强化小区物业管理安全检查,突出检查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重点排查整治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堵塞安全通道、消防设施损坏等突出问题,以及超高层建筑的玻璃幕墙、建筑消防安全等重点部位。

四、农村房屋安全管理方面

一要加强农村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消防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的排查,重点排查村镇饭店、农家乐、民宿客栈等农村房屋用作经营的自建房安全状况,在前段时间已完成全部摸排的基础上,开展有关抽查。对于已排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房,要加快推进隐患整治工作,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二要对已鉴定为危房的农村房屋,督促立即搬离并协调妥善安排好安全住所,确保“危房不住人,住人不危房”,同时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抗震改造建设的巡查监管。

三要加强对农村工匠安全培训,强化农房风貌塑造施工队伍建设,提高施工安全意识,提高施工队伍的技术,做好乡村风貌改造提升工程安全防范工作。

五、消防安全管理方面

一要督促施工企业加强施工现场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设置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并确保畅通,根据施工进度,同步安装、配置临时消防水源,合理配置消防灭火器材。重点加强建筑工地电动自行车充电、线路老化、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拉乱接等行为的排查整治工作。

二要加强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源头关把控,重点审查消防设施设备安装和消防车道的设置位置、车道净空、转弯半径等是否达到相关技术标准要求;进一步做好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新型消防设施和灭火技术的推广应用;重点提高专业建设工程的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技术水平,加强石油化工等生产、加工、储存场所的消防技术审查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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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