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玉东新区社会事务局,各有关培训机构: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工作管理指南>的通知》(退役军人办发〔2020〕3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桂退役军人发〔2020〕106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暂行办法>的通知》(桂退役军人规〔2022〕1号)文件精神要求,为提升我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切实维护退役军人权益,规范技能培训秩序,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质量,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式
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向所在辖区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承训申请,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核实申请条件,报上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批准后签约。对于师资力量雄厚、产教融合较好、相关证书获取率高、就业渠道稳定、就业率高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优先纳入。
二、征集对象
凡依法批准设立并具有相应培训资质的公办教育培训院校(机构)、民办培训机构、其他各类社会组织和具有培训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承办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
有意愿为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提供服务的院校、机构、企业、组织可向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承训申请。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有法定办学资质,取得政府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经政府行政部门认定,具备承接政府补贴性培训项目资质。
(二)具有与培训项目和培训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和实训设施、设备,具有稳定、合格的师资队伍。专业性强的领域或科目,有实训场所或实训合作单位。
(三)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培训质量较好,相关证书获取率和培训后推荐就业率较高。
(四)遵守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法律法规,教学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管理规范,学风好、风气正、社会信誉良好,无违规办学的不良记录,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诚信记录。
四、申报流程
(一)公开征集阶段(2023年3月2日至3月19日)。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应通过一定的载体和方式向社会公开征集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参与申报,具备基本条件有承训意愿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可向所在辖区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交承训申请,填写《退役军人培训承训机构申报表》并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佐证材料。申报相关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职业技能培训资质材料(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单位登记证书等)、教学场地所有权证或租用合同、设施设备清单、师资、管理制度,近年来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实施、培训效果评估、就业跟踪反馈、相关照片及获奖证明材料等,扫描成PDF文件。
(二)受理审核阶段(2023年3月20日至3月31日)。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管理规范(试行)》文件要求,通过向相关部门核对资质信息、实地考察调研等方式核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情况。
(三)社会公示阶段(2023年4月1日至4月7日)。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对符合条件规定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批。
(四)签约存档阶段(2023年5月底前)。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签约,期限不超过3年。同时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资质、培训场所产权证或租用合同、设施设备清单、师资、管理制度等相关材料存档。
五、管理要求
(一)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须按照“实名制、可追溯”的培训规范要求,完善培训流程,做到实名真实培训,培训全程留痕。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要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周密组织培训,认真考核评价,同时建立培训信息台账和培训档案,并对培训过程进行全程留痕,可以采用视频录像照片等形式记载,留痕资料留存备查,不得删改或者挪作他用。
培训档案包括:培训方案、相关教材、课件、试题、结业证书、绩效说明、培训人员名册及考勤表、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及参加的培训项目等。
(二)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对辖区内或承担有本级退役军人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实行日常检查及年度评估。通过实地检查核实、查看原始资料、照片视频和财务凭证、电话回访、不定期暗访等方式,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培训情况进行检查。培训质量低、负面评价高或发现弄虚作假的,移出培训机构名单。
(三)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名称、法人、业务范围、专职教师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向申请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变更事宜。
(四)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及时督促并指导开展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的机构在广西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网(www.gxjp.net)上做好信息录入工作;培训机构在当期培训任务结束后或年底,应向所在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报送培训报告和相关数据信息。
(五)已纳入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2022年度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专业目录的无需再次申报;如果需增报培训工种的则需重新申报。2022年已纳入的承训机构和2023年新申报的承训机构请根据市场定价情况合理确定培训专业(工种)的培训价格(包含食宿和不包含食宿两个标准),报市退役军人局审核,不报送培训价格的培训专业(工种)将不予以纳入培训目录。
未尽事宜,请与玉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科联系,联系人及电话:钟海胜,0775—2695536。
附件:1.退役军人培训承训机构申报表
2.全市退役军人培训承训机构备案登记汇总表
3.全市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专业(工种)培训费用统计表
玉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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