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建设〔2014〕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需要,经研究,同意增加广西开元审图有限公司和柳州市高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我市开展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业务。其他未经我委核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不得在玉林市范围内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业务。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玉林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201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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