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北流市市政市容局、玉东规建局:
为做好我市镇级生活污水处理厂攻坚达标工作,我委计划于5月份开展全市镇级生活污水处理厂达标活动月攻坚工作,现将方案印发各有关单位,请遵照执行。
玉林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2018年5月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开展全市镇级生活污水处理厂
“攻坚达标”活动月的方案
我市镇级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工作是全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是自治区党委、政府,玉林市委、市政府交予我市的重要工作之一,也是我市住建系统各相关部门的重要工作。今年6月份,我市污水治理工作将要迎接国家和自治区的检查,但截至4月底,我市部分污水处理厂仍未实现正常达标运行,个别项目甚至未完善设备的安装工作。为了抓紧剩下有限的时间,全力做好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自治区有关文件的要求,我市镇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必需在5月底实现达标运行。我市必须抓紧时间,奋战约30天,在自治区对我市进行全面检查前,实现全市镇级污水处理厂正常达标运行,即进水负荷率达到60%以上,进水污染物COD浓度达到100mg/L以上。
二、组织结构
为扎实推动活动开展,成立全市镇级污水处理厂攻坚达标活动领导小组。组成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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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 |
刘家强 |
市住建委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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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组长: |
张安 |
市住建委副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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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住建局、市政市容局、规建局主要领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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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 |
市住建委污水处理项目相关科室科长、副科长及工作人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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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住建局、市政市容局、规建局具体分管领导、相关科(股)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 ||
三、活动内容
针对当前镇级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的现状,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力量完成整改:
一是全面完成设施建设的整改工作,包括设备安装,管网改造建设、供电配套等内容。
二是全面实现各镇级生活污水处理厂达标运行,尤其是南流江流域已建成的46个镇级生活污水处理厂,必须严格按照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要求的时限,达标运行。
三是建立运行管理长效机制,完善镇级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记录台账等资料,落实完善第三方或自主运营管理制度,落实人员、资金、制度等各项保障措施。
四、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8年5月10-13日)
各县(市、区)镇级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牵头单位利用3天时间,积极组织自查自纠工作,按照自治区要求的负荷率60%以上、进水污染物COD浓度100mg/L以上的标准进行自查,彻底摸清未达标项目的数量、未达标原因,按照5月底前必须完成整改的时间节点进行倒排工期,迅速制定整改方案,并将未达标污水处理厂名单及整改方案在5月14日前上报我委。
(二)整改完善阶段(2018年5月14-23日)
各县(市、区)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牵头单位利用10天时间,严格按照制定的整改方案,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利用7天时间,全力推进项目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完善后,达到自治区要求的负荷率和污水进水浓度。我委将不定期抽查整改推进情况。
(三)达标运行阶段(2018年5月24-30日)
各县(市、区)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牵头单位利用7天时间,对整改后的项目再次进行检查,确保达到自治区要求的负荷率和污水进水浓度。我委将对污水处理项目整改情况进行同步抽查。
五、活动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各县(市、区)有关单位必须提高政治认识,充分认识到污水处理项目实现达标运行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相关单位负责人必须切实负起责任,以铁的决心、铁的意志坚决完成任务。
二是扎实实施。各县(市、区)住建局(市政市容局、规建局)要制定工作方案,倒排时间节点,全力推进污水处理厂攻坚达标活动,在确保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采取一切可行的措施,全力攻坚克难,坚决按照上级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整改工作并迎接自治区验收,5月底前,各县(市、区)将活动总体推进情况书面材料盖章送到市住建委村镇建设科,并同时发送电子版(邮箱:ylzjwczk@163.com)。
三是强化督查。我委将同步对各县(市、区)污水处理项目整改工作进行不定期抽查,对整改不力的县(市、区),我委将进行通报批评,对通报后整改仍达不到自治区要求的、或拒不整改的,我委将提请市委、市政府进行约谈和问责处理。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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