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于受第11号台风“海葵”残涡和季风影响,我市各县(市、区)普遍出现极端降雨天气,引发洪涝和地质灾害,给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了较大影响。
灾情发生后,市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局党组明确要求,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迅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全力做好防汛救灾工作的部署要求,密切关注雨情灾情,主动履职,提前介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受灾困难群众纳入救助保障范围,全力服务全市防汛救灾和社会稳定大局。
9月12日,局党组委派局三级调研员唐泽林同志带队深入受灾严重的博白县浪平镇六山村、福绵区樟木镇富塘村、竹山村,实地查看灾情并现场指导民政救助工作,确保受灾困难群众能得到及时有效的社会救助,灾区不出现非正常现象。
同时,市民政局印发《玉林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灾害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的紧急通知》(玉民函〔2023〕49号),指导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全力做好受灾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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