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民政局、玉东新区社会事务局,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玉政办发〔2017〕88号),现将《玉林市民政局2018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玉林市民政局2018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玉林市民政局
2018年3月29日
附件
玉林市民政局2018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要求,进一步探索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推进行政监管科学化、规范化,根据区统一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订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是转变监管方式、提升执法效能的主要手段,文明执法的重要措施。
二、工作任务
(一)执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度
认真梳理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监督检查职责,对照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依据《玉林市民政局随机抽查事项清
单》,明确抽查事项名称、内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覆盖率等。
(二)健全随机抽查方式
1、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方式:根据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广西)建立的市场主体名录库,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确保监督执法效能。
2、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方式: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广西)建立的执法人员库中随机选派。每次抽取的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三)抽查频次及比例
合理确定随机抽查频次和比例按照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的要求,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频次和比例。按照《玉林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双随机”抽查“一单、两库、一细则”的通知》规定,随机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不小于1次,随机抽取养老机构、殡葬服务机构等检查对象的比例不低于本级监管市场主体的5%进行抽查。
(四)强化随机抽查结果应用
组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应当按照“谁登记、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开展抽查工作,及时做好抽查结果记录,确保随机抽查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和规范。要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我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各岗位务必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重视和学习,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二)严格落实责任
制定抽查计划,明确工作进度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三)强化公平公正执法意识
随机抽查是行政执法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在开展“双随机”工作中执法人员要加强规范执法意识,加快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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