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稳定我市招标投标市场秩序,确保项目招标投标公平竞争。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若干规定的通知》(建市〔2015〕140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 年广西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21〕68号)要求,禁止在招标文件中将投标企业中标后承诺(或变相承诺)设立分(子)公司作为评审因素。
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0月8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稳定我市招标投标市场秩序,确保项目招标投标公平竞争。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若干规定的通知》(建市〔2015〕140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 年广西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21〕68号)要求,禁止在招标文件中将投标企业中标后承诺(或变相承诺)设立分(子)公司作为评审因素。
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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