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72号)的有关规定,经对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申请领取病残津贴初步审核,现在做出正式审核决定前,对1名通过病残津贴领取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共5个工作日,自2025年3月26日至2025年4月3日。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公示结束前邮寄或直接送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科(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37000),举报电话:0775-2806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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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用人单位 |
姓名 |
性别 |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
初审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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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机关事业单位调入灵活就业人员专户(统账户) |
张斌凤 |
女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通过 |
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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