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玉东新区规划建设局、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做好玉林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进一步规范生活小区物业管理,根据《2019年玉林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绩效考评考核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持小区室内外环境整洁
1.小区路面硬化、平整、无坑凹、无积水。下水系统完好、畅通,井盖齐全。
2. 住宅小区楼顶、平台无乱堆乱放、垃圾杂物。住宅楼道无杂物、无乱贴乱画,墙面清洁,门窗完好,保持整洁。
3.落实“门前三包”,做到院内绿化、美化、净化、亮化,车辆停放有序。
二、加强小区垃圾和公共厕所卫生管理
1.设置分类投放垃圾桶保持垃圾桶收集容器有盖,保持小区内垃圾分类收集,无暴露性垃圾。
2.建筑装潢垃圾和各种大型废弃物定时清运到指定的地点,无乱倒乱扔或长期不清理现象。
3.小区内设置有公共厕所的,每天专人冲洗、消杀,达到地面净、墙面净、便池净,无积粪、无蝇蛆,基本无臭,化粪池密闭,无漫溢。
三、积极开展“除四害”工作
“除四害”工作有专人负责,定期开展四害灭杀工作。小区内室外环境设有灭鼠毒饵站,无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无蟑螂、卵荚及蟑迹。蚊蝇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做到无闲置性积水,无陈旧性和暴露性垃圾,无蝇蛆、孑孓孳生,基本无蝇。
四、相关要求
玉州区、玉东新区管辖的物业小区和物业企业,分别由辖区住建局(规建局)负责督促落实。8月26日—9月1日我局将会同市物业协会进行检查,对不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的物业服务企业,我局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在评定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时酌情处理。
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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