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厅自2021年4月18日起对我市开展了土壤污染防治专项审计调查,指出我市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存在的17个问题。针对审计指出的问题,我市高度重视,迅速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研究分析,分别制定整改方案,认真落实整改。现将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土壤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完成与支持保障情况
(一)关于“自治区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三五”规划个别预期性目标任务未完成”整改情况
审计指出我市国控重金属污染源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投保率为0,未达到投保率80%的要求。我市通过制定《企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参保宣传册》,深入企业宣传动员涉重涉危企业参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并将“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作为加分项列入玉林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评估指标(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2021-2025年),将最终评估结果纳入地方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目前已有2家国控重金属污染源企业参保环境污染责任险。
(二)关于“地方财政资金在支持保障土壤污染防治研究投入不足”整改情况
我市加大了土壤污染防治研究资金投入力度,2021年共支持土壤污染防治技术研发科技经费项目42万元,占全年科技计划项目经费(270万元)15.55%。拟支持2021年玉林市科技特派员科技创业项目6个,资助经费46.6万元。利用绿色综合利用技术、技术提升改造等科技手段,研究解决工农业发展造成土壤污染的难题。将土壤污染防治技术研究列入2021年度玉林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指南,支持企业、科研院所等申报土壤污染防治领域科技项目以及土壤污染防治关键技术及装备产品研发。
二、土壤污染预防与源头监督管理情况
(一)关于“污染源管控不到位,农田污染风险依然存在”整改情况
1.严格履行基本农田保护职责,依法查处16个占用基本农田的采矿用地,责令有关责任人拆除设施并开展复耕复绿,目前已整改到位3个,13个正在整改中。
2.加强养殖场等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对占用基本农田的养殖场(共27处)进行查处,已督促整改到位2处,余25处正在整改中。
3.加强对基本农田周边工业企业监督管理。依法将分布在基本农田附近的广西金帆蓄电池有限公司、广西金创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陆川县永大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纳入玉林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督促企业开展土壤隐患排查,并每年开展土壤环境自行监测,防范耕地土壤污染风险。通过实施中南电器厂地块污染土壤风险管控及修复工程项目,加强对兴业县中南电器厂内地块风险管控,切断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途径。
(二)关于“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营管理不规范,存在污染风险”整改情况
1.通过加强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营管理,加快推进陆川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实施陆川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有效应对生活垃圾填埋场超负荷运行、垃圾处理能力有待提高等问题。
2.进一步完善玉林市无害化垃圾处理厂和博白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雨污分流设施,通过提高渗沥液处理能力、降低渗沥液产生量等措施,切实减少渗沥液积压,防范溢出风险。
3.容县、陆川县等2座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立定时监测机制,每年对处理场周边地下水监测井进行取样检测,通过加强对周边环境管理,积极向周边居民宣传环保知识,严防村民在处理场500米范围内新建房屋。
4.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建村镇〔2019〕20号)相关要求,完成23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销号,并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定期开展污染和风险评估,开展渗沥液对周边水体、地下水和土壤的污染分析及沼气含量监测并落实好后续跟踪工作。
(三)关于“固体废物回收利用体系不健全,工作推进缓慢”整改情况
1.建立健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体制机制,印发了《玉林市农业农村局 玉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玉林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完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基础设施,并以北流市、博白县为试点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试点工作。印发了《玉林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作方案的通知》,全面推广应用病虫害绿色防控、农药减量控害、作物全程解决方案等技术模式。
2.建立健全农用薄膜监测和回收管理制度及废旧农膜回收体系,印发了《玉林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玉林市2021年农膜回收利用工作的通知》,强化农膜污染源头管控,大力推广稻草覆盖种植技术、推广农膜依赖度低的农作物品种,减少农膜使用量。加强农田残留农膜监测调查工作,在农膜使用重点区域建立监测调查点,定期实行监测。鼓励和引导农业生产者使用全生物可降解农膜,减少农膜投入与损耗,提高农膜利用率。加强农膜残留监测和回收管理机构队伍建设,确保农膜监测回收工作有序开展。
3. 2021年10月我市制定印发了《玉林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活动环境监管制度》,明确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活动环境监管工作目标、内容、保障措施等,加强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活动的环境监管。依托《广西循环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和三年行动方案》编制契机引导企业积极申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项目,健全我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拆解体系,截至目前,全市申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拆解项目1个,暂无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拆解企业。
4.健全社会源废矿物油和废铅蓄电池收集体系,保障废矿物油和废铅蓄电池得到妥善收集处置。组织开展2021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现场检查等行动,进一步加强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环节监管。引导31家废矿物油和废铅蓄电池产生单位、收集经营单位依托广西固废监督审批管理系统网上办理业务,进一步强化废矿物油和废铅蓄电池信息化管理。印发《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环境管理告知书》,引导相关单位及个人严格规范从事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环境管理工作。扎实推进玉林市乾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福绵店等3家汽车维修店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规范设置贮存间、完善危险废物台账、设置警示标识。制定印发了《玉林市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全市废铅蓄电池和废矿物油专项排查整治,持续加强废铅蓄电池和废矿物油全过程监管,目前排查整治工作仍在进行中。
5.加强对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监管力度。由玉林市商务局、工信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组成联合组对玉林市金物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环境污染问题进行核查,督促企业对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整改。同时加快推进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发展,组织开展了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申报,先后于2021年8月11日、9月22日对北流市盛建报废机动车回收有限公司、北流市同茂废旧汽车回收有限公司申报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进行资质认定,并颁发《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书》。
三、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措施落实情况
(一)关于“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处置能力不强”整改情况
我市加大力度督促指导企业对本单位危险废物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管理。一是组织各县(市、区)开展排查全市危险废物贮存超过一年的产生危废企业,指导并要求存在相关问题的企业尽快对本单位的危险废物进行处置,目前32家企业共转移危险废物12881.268吨。二是开展2021年度玉林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评估工作,督促企业依法处置危险废物,规范危险废物管理,防范风险隐患。三是推进处置能力建设。目前我市获得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共12家(不含医疗废物),收集处置规模共47.25万吨/年,其中处置危险废物能力为16.15万吨/年,全市已建成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大于全市危险废物处置需求。另外我市拟新建一条处置规模为60000吨/年的危险废物水泥窑协同处置生产线,项目正在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二)关于“尾矿库综合整治工作不到位,存在环境污染风险隐患”整改情况
我市严格履行尾矿库监管职能,加强对尾矿库的管理。组织开展了尾矿库环境安全隐患检查,督促企业对长期停用的尾矿库依法办理闭库注销手续。制定印发了《玉林市推进尾矿库环境污染隐患问题整改实施方案》,督促各县(市、区)持续加大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力度,推进尾矿库存在问题综合整治工作,消除环境风险隐患。同时加强对尾矿库地下水、废水及土壤的监测,切实消除环境污染风险隐患。
四、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筹管用和项目建设管理情况
针对“土壤污染防治财政资金使用率不高,33.90万元结存一年以上”的问题,积极盘活结余资金。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已将10.1万元收回总预算。计划将于2022年初,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将结余资金23.8万元作盘活清理。
特此公告。
玉林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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