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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玉林市民政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2024年第1号)

2024/08/22 1.5w 阅读 354 点赞

玉林市科技创新协会:

因其它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玉民罚〔2024〕13号),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机关(地址:玉林市凯旋路35号玉林市民政局社会组织执法监督科)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决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现查明,你单位连续2021、2022年度不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以上事实有《玉林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市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2021年度检查的通知》、《玉林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市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2022年度检查的通知》、广西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库系统社会组织行政许可信息截图、广西社会组织年检系统2021年度和2022年度年检报告网上提交情况截图等证据证实。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现要求你单位:

1、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将社会团体登记书(正、副本)及印章交回玉林市民政局。

2、今后不得再以玉林市科技创新协会的名义在社会上进行活动。

3、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撤销登记后,你单位应在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主持下成立清算组织进行清算,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清算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本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工作。

本行政处罚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玉林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玉林市民政局

202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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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