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18日上午,玉林市民政局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开展《玉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专项宣传活动。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达恒、梁启波分别参加了活动,并为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对群众咨询进行了现场解答。
《玉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已由市四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一次会议通过,并经自治区批准,于2017年3月1日起施行。活动中,市民政局发放各种宣传资料8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120多人次。通过本次活动,增强了市民群众的环保意识,调动了市民群众参与共建共管城市的积极性,为创建宜居的城市环境,构建“宜居玉林”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为了加大对《玉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市民政局利用户外电子屏每天24小时滚动播放《玉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内容,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市民群众对条例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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