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上旬,自治区派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监理工作组到福绵区就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开展监理。在监理反馈会上通报了福绵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进展情况、指出普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整改意见。会议由市民政局区划地名科陈业辉科长主持。
反馈会上,零振洪组长总结了监理福绵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完成情况和存在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一是加强组织管理工作,指出普查工作中存在统筹协调、普查保障不到位,普查办人员少。二是地名普查缺少宣传报道佐证的相关相片以及深入各个点开展地名普查调查的工作照片,未完善专家对地名来历、含义、历史沿革不清的地名进行挖掘考证的材料,也没有录音、影像记录。三是地名标准化和地名标志工作要查漏补缺,整理好表格和材料,完善地名标志。四是数据库建设工作,技术外包公司按照《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质量评价体系》的要求完善数据库,保证入库率等达到100%。五是成果表工作,依据《国家地名数据库代码编码编制规则》的要求手动修正。六是检查验收和普查档案工作存在问题和整改意见。福绵区民政局李立雄局长就监理的整改意见提出下步工作要求,确保地名普查工作如期完成,顺利通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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