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玉林市城区污水处理运营监督管理工作,促进污水处理设施规范、稳定运行,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要求,现将玉林市城区现有玉林市污水处理厂、玉林市第二污水处理厂2024年度监督考核情况公示如下:
一、玉林市污水处理厂:该项目由美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负责运营,日处理能力20万吨,2024年共处理污水7078.5万吨,日均19.34万吨,负荷率96.70%;平均进水COD浓度100.04毫克/升,出水COD浓度为8.33毫克/升,进水氨氮浓度16.18毫克/升,出水氨氮0.19毫克/升,污水处理厂排放达到国家一级A标排放标准,实现全年达标排放,共计产生污泥量23028.21吨,全部由玉林市污泥处置中心处理,污泥实现无害化处置。
二、玉林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该项目由恒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负责运营,日处理能力0.5万吨,2024年共处理污水101.78万吨,日均0.28万吨,负荷率55.62%;平均进水COD浓度175.39毫克/升,出水COD浓度为13.25毫克/升;进水氨氮浓度22.45毫克/升,出水氨氮0.08毫克/升,污水处理厂排放达到国家一级A标排放标准,实现全年达标排放,共计产生污泥量177.15吨,全部由玉林市污泥处置中心处理,污泥实现无害化处置。
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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