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妥善处理玉林市范围内某地产系关联公司(以下简称:破产企业)的破产清算事宜,依法保障债权人及债务人相关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稳定,现拟公开选任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破产清算或重整专项工作。现将选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
受聘第三方机构需全面负责破产企业的破产清算或重整工作,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负责财产调查与清理、债权申报与审查、财产追收与处置、法律程序代理、沟通协调与稳定维护、债权人会议组织与执行、破产财产分配、其他清算事宜等。
二、候选人范围
第三方机构须为已入选《广西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一级管理人,以机构内设的专职破产团队为单位申报;每家律师事务所仅能指派1个破产团队参与申报,不得联合其他机构或团队申报;申报机构及申报团队成员不得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三、申报材料
(一)入选《广西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证明文件、申报团队成员的律师执业证、管理人资质证明材料等。
(二)已办结房地产破产案件业绩证明材料(含案件数量、涉案债权金额、债权人人数、安置职工人数、办理时间等);未办结案件的类型、数量及相关情况说明。
(三)报酬报价。
(四)《第三方机构评分表(自评表)》(附件一)
(五)申报材料接收地址:玉林市玉州区双拥路97号 人防大厦副楼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申报材料截止时间2026年4月28日。
四、陈述时间
现场陈述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申报机构带齐申报材料前往指定地点现场申报并陈述,申报机构需指派专项团队负责人及核心成员参加,申报机构先进行陈述,随后接受评委提问。
五、选任方式
通过现场审核申报机构的材料、依次进行现场陈述,评委根据陈述工作思路的合理性、创新性,结合工作业绩、报酬报价等,根据《选任破产清算或重整第三方机构评分标准》(附件二)进行评分,累计得分最高的确认为入选的第三方机构并当场宣布结果。具体事宜以双方签订协议为准。
六、时间期限要求
第三方机构受聘自入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需组建专项破产团队,进驻指定工作地点,正式启动破产清算工作,并向清算组提交《破产清算工作初步计划》。
附件:1.第三方机构评分表(自评表)
2.选任破产清算或重整第三方机构评分标准
(联系人及电话:罗平,13877558061)
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22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