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玉林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关于玉林市定点零售药店申请纳入职工医疗保障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玉医保中心发〔2023〕13号)规定,经审核、评估、公示未收到异议。现将符合条件的广西玉林东方药药业有限公司金玉路大药房和广西玉林东方药药业有限公司金鞍路大药房两家定点零售药店纳入我市职工医疗保障门诊统筹药店管理。请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到我中心办理职工医疗保险补充协议签订手续,开通医保结算。
请上述单位认真学习医保政策,做好医保业务培训,竭诚为参保人购药提供优质服务。
附件:玉林市市本级定点零售药店纳入职工医疗保障门诊统筹药店(第三批)协议管理名单
玉林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5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玉林市市本级定点零售药店纳入职工医疗保障门诊统筹药店(第三批)协议管理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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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医药机构名称 |
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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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西玉林东方药药业有限公司金玉路大药房 |
玉林市金玉路18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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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广西玉林东方药药业有限公司金鞍路大药房 |
玉林市江南大道与玉林市金鞍路交叉十字路之巴黎城楼盘一单元第一层2、3号商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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