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城市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治理水平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践行城市管理“721”工作法,玉州区城市管理监督局根据玉州区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以规范市场周边环境秩序、营造安全有序的市场经营环境为目标,按照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城区市场周边秩序的监督管理,开展清理整治市场周边流动摊点占道经营、违规搭设户外广告、环境卫生问题等乱象的综合整治工作。

玉州区副区长赵铁箱(前排右一) 在整治工作开始前做动员工作
2025年2月10日上午8:30,玉州区城市管理监督局联合组织公安、交警、消防、市场、生态、街道、社区等部门,对宏佳市场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整治,正式拉开了市场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序幕。

城管执法人员规范跨门槛经营的摊点
综合整治组的工作人员从不同方向进入宏佳市场周边路段,对沿线市容环境乱象进行整治。城管执法人员对违章摊贩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动员摊贩依法依规在线内合法经营,对于占用消防通道经营的违章摊点,则要求立即整改,并由社区工作人员进行登记。综合整治行动的第一天,城管执法人员在宏佳市场周边规范管理跨门槛经营200多处,流动摊点300多摊,规范共享单车停放20辆次,清理违章落地广告牌40块,动员拆除乱搭乱建构筑物约200平方米,开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2份,清理垃圾杂物5车。

综合整治工作人员动员占用消防通道的摊贩搬走
《玉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在不影响群众生活、交通通行以及市容环境卫生情形下,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确定特定区域和时间,允许摆摊设点。由街道办事处、社区、市场管理方牵头,在征询交警、城管部门意见后,在宏佳市场周边进行划线管理,明确划定经营区域,允许社区登记的流动摊点在区域内集中临时占道经营。
下一步,玉州区城市管理监督局将以打持久战的态度,加强对宏佳市场周边市容环境的管理,并不断总结经验,并将这些经验运用到玉林城区其它市场周边综合整治行动中。(供稿 / 玉州城管 潘永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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