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背景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 周年,是全市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也是开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建设壮美广西新征程的重要之年,做好2019 年的政府工作意义十分重大。
二、编制目的和意义
《政府工作报告》是市人民政府向全市人民作出的郑重承诺,体现了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必须不折不扣落实完成。全市各级各部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2019 年玉林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重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力以赴把美好蓝图变成现实。
三、编制依据
(一)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9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的通知》出台我市的《分工方案》。
(二)《分工方案》根据2019年玉林市人民政府《政府工作报告》进行任务分解,任务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主要依据机构改革后各部门的职责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
(三)市发改委已于3月1日发文征求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修改意见后进一步完善。
四、主要内容
为不折不扣落实完成玉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通过的2019年玉林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 实现玉林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制定《2019年玉林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
各责任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把贯彻落实2019年玉林市《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重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和推动本单位承担的政府重点工作。
要求各配合单位于2019年4月24日前将涉及本单位的政府重点工作实施方案报送牵头单位(有多个牵头单位的,排在第一位的为总牵头单位,报送总牵头单位),牵头单位于2019年4月26日前将总体实施方案上报市人民政府(径送市督查绩效办)。
要求建立完善玉林市《政府工作报告》落实情况定期报告制度。请各配合单位于2019年7月15日、2020年1月15日前分别将2019年上半年、全年工作任务完成的总体情况报送牵头单位(如是多个牵头单位的,送排在第一位的牵头单位),各牵头单位于2019年7月25日、2020年1月25日前分别将牵头负责的政府重点工作分上半年、全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以专题报告形式上报市人民政府,抄送市督查绩效办。确保2019年玉林市《政府工作报告》各项重点工作进展可视、过程可控、结果可考。
市政府办公室将对2019年玉林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跟踪落实。市督查绩效办要做好2019年玉林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的绩效考评工作,细化各项工作任务,实行督考结合,确保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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