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收入标准意见的函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0〕213号)和《关于规范我区农村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民发〔2013〕49号)文件,我局草拟了2018年玉林市城乡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调整方案,拟从2018年7月1日起调整玉林市城乡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拟调整为家庭月人均收入1206元,农村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拟调整为家庭年人均收入6119元。如对2018年玉林市城乡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调整有意见建议的,请于2018年5月14日前将意见建议书面反馈至玉林市民政局,联系方式:玉林市凯旋路35号,电话:0775-2695791/2685160(传真),电子邮件:db269579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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