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自治区财政厅王代玉副厅长为组长的自治区污垃督查第三组,于2017年12月11日- 13日对我市2017年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等工作暨全区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12月11日至13日,督查组深入到各县(市、区)污垃项目现场进行深入详细的核查,分组实地核查了我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玉东新区)、北流市污水管网建设、以及福绵、容县、博白、陆川等20多个镇级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及运行情况。通过实地检查,督查组对我市的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暨全区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情况等工作比较满意,对我市在污垃及城市建设工作所取得的优异成绩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并结合各县(市、区)城市建设的实际情况以及各污垃项目所采取的不同工艺差异现场提出了宝贵意见。
现场检查结束后,12月13日下午在市文化艺术中心召开了督查工作反馈会。会上,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市长禤甲军向督查组汇报了我市2017年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等工作暨全区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情况。针对我市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存在的问题,自治区督查组提了几点要求:一是及时落实项目推进责任。认真分析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将问题逐一梳理与分解,明确到责任部门,落实项目推进责任,及时召开项目推进协调会,采取切实措施,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全力推进项目建设。二是项目建设与实地督查同时进行。坚持项目推进到哪里,督查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及时了解项目推进情况,对项目推进不力的责任部门与责任人及时进行督查通报。三是倒排工期推进项目建设。建设单位要根据项目的建设要求倒排工期,确保项目能按指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建设。四是加强信息报送。住建部门要实时掌握项目最新进展,逐项建立工作台帐,严格执行项目进展情况“一月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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