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因涉嫌诈骗罪,一名“冒牌律师”被市公安局茂林派出所依法执行逮捕。会见嫌疑人的地方,成了关押他的地方。
1月24日下午,一个自称是“广西鹏名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某”的男子,携带介绍信、委托书、律师执业证、委托人关系证明等材料,来到玉林市看守所,要求办理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业务。
看守所值班人员在审查周某的律师执业证时发现,该证件存在多处疑点,怀疑是假证,但一时又没有充足的证据,且其提供的手续齐全,只得依程序给其办理会见业务。
在周某会见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工作人员多方查询,结果均是“查无此人”。此时,周某已会见结束,离开看守所。看守所将情况上报到玉林市公安局,该局作出批示,要求将此事彻底调查清楚。
1月28日,看守所值班人员突然接到周某的电话称,自己确实做了违法犯罪的事情,恳请值班人员放他一马,不向上级领导汇报此事,愿意给值班人员1万元作为封口费。
值班人员迅速将此情况向所领导汇报,看守所领导立即联系茂林派出所,准备将计就计对周某进行抓捕。
2月3日13时许,茂林派出所及看守所民警在玉林城区教育东路玉林海关大楼路段,将前来行贿的周某抓获。
经查,周某(男,48岁,陆川县温泉镇人)虽不是律师,但以前曾在某律师事务所工作,对公安机关办案程序以及相关法律比较熟悉。
审讯初期,周某避重就轻。后在大量证据面前,周某不得不供述了多次作案的事实。2018年底,周某谎称其是“广西鹏名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取得了犯罪嫌疑人覃某(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而被关押)的弟弟覃某某的信任,在得到2万元的“律师费”后,周某持假的律师执业证、介绍信等材料,前来会见覃某,不料被识破。此外,2017年11月份以来,周某在外地某市,以同样的手法诈骗他人钱财近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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