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督查绩效办关于印发《玉林市落实自治区2022年度机关绩效考评社会评价建设性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我管理中心绩效考评工作成果,扎实做好2022年度社会评价反馈意见建议的整改工作,推动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按照市督查绩效办的要求,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针对市公积金中心2022年度社会评价反馈意见建议,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强化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强化目标责任,主动作为,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积极推进社会评价征集意见建议整改工作落实,持续推动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凝心聚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玉林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二、整改内容和措施
在市督查绩效办反馈我市落实自治区2022年度机关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清单中,涉及我管理中心的意见建议为1条,经研究,我管理中心认为是属于不符合政策要求的非建设性意见建议,具体情况说明详见附表。
三、整改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对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扎实抓好整改工作,确保我管理中心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落实到位
承担有整改责任的科室要树立责任意识,把整改任务逐条逐项细化分解、落实到人,确保整改工作目标到岗、责任到位、任务到人。
(三)及时公布整改情况
信息科负责于2023年5月26日前将整改方案在管理中心官方网站工作动态栏目上进行公布,12月15日前将整改成效在管理中心官方网站工作动态栏目上进行公布,以便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
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5月23日
市公积金中心落实自治区2022年度机关绩效考评社会评价
非建设性意见建议情况说明表
序号 | 意见建议编号 | 内容 | 情况说明 | 完成时限 | 责任科室 | 责任人 | 分管领导 | 备注 |
168 | 120220090100168 | 放宽玉林市住 房公资金提款 制度 |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建部《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公积金提取共有11项。根据《广西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规范》,广西住房公积金提取共有12项(比全国标准多1项“重大疾病、交通事故等突发情况造成家庭困难提取”)。12项提取政策中其中离退休等销户类提取4项,购建房、还贷等非销户类提取8项,目前这12项提取政策玉林市都已经全部执行,如要再放宽提取制度没有政策依据。 提取类型方面,我市构建了覆盖所有职工,按照不同住房消费需求提取一定额度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机制,实现了“人人可提”。提取速度方面,实现了提取秒到账,商贷即还即提“ T+1”到账(由原来每还款满一年提取一次提速到还款第二天就自动提取到账),租房提取每月可以提取一次,提取频次与效率均领先于区内其他中心。 下一步,市公积金中心将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深入开展“惠民公积金 服务暖人心”行动,提高群众满意率。 | 2023.11.30 | 提取科 | 覃圣杰 | 李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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