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圣女丽泉饮用水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田协与你公司关于劳动报酬争议案(案号:玉林劳人仲字〔2022〕第217号),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等法律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公司提供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玉林劳人仲字〔2022〕第217号案定于2022年10月12日8时30分公开开庭审理。开庭地址:玉林市广场东路758号市人社局办公大楼四楼仲裁庭,请你公司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未参加庭审的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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