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老月期间,我市老龄委紧紧抓住开展敬老月活动的契机,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宣传列入了2017年“敬老月”活动内容,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在全市范围内大规模的开展《实施办法》的宣传教育活动。我市各级各部门通过举办培训班、设置宣传专栏、开设咨询点、悬挂横幅、印发《实施办法》单行本宣传活页、发放《实施办法》宣传册、张贴宣传画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实施办法》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单位活动。据不完全统计,敬老月期间全市共发放宣传资料16万余份,张贴挂图5千余份,在全市营造学法懂法、知法用法、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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