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十二五”后两年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6月26—27日,自治区污垃办到我市调研“十二五”后两年镇级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在市住建委刘传洪副主任、詹德宝副调研员陪同下,自治区污垃办领导深入我市兴业县城隍镇、福绵区成均镇、陆川县马坡镇、北流市民乐镇、西埌镇、隆盛镇、容县杨梅镇、黎村镇共8个建制镇调研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选址、规模、工艺等情况。污垃办专家指出,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选址应从实际情况出发,应选择地势较低而且距离镇区中心2公里以内较为理想,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要以目前镇区人口数量作为参考指标,不要盲目将建设规模定得过大或过小,不利于以后建成运转。自治区污垃办领导对我市各级政府、部门领导重视镇级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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