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州区、福绵区住建局,玉东新区规建局:
根据市委宣传部工作要求,现将《关于做好玉林市城区环境保护社会宣传的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请玉林城区(玉州区、福绵区、玉东新区)的所有建筑工地围墙(围挡)上制作“环境保护社会宣传”公益广告。广告宣传资料可参考附件标语。
二、玉州区、福绵区、玉东新区管辖的建筑工地,分别由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和玉林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督促落实。我委将结合2018年第三季度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暨文明施工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专项督查,对不按照要求完成工作的相关项目、企业将取消文明工地参评资格并进行全市通报批评。
玉林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2018年6月1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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