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7日,玉林市住建委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对陆川县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进行了检查验收。据了解,陆川县于2016年成功申报了自治区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县项目,获得自治区补助资金800万元,项目建设期为2016年-2017年。建筑节能改造实施主体单位共11个,涉及机关、医院、学校三大系统,主要为节能照明灯具、空调系统、空气能热水系统、太阳能光伏系统、能耗监测系统等设备安装与调试,共计改造建筑面积约20万m2。验收组成员通过实地查看与查阅验收材料的方式,对该项目建设及运行情况进行核实与测试,通过了该项目的验收。
陆川县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县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节能率达到18.05%。据测算,参与实施改造的7个学校每年节电31万千瓦时,折标煤38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9.7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308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我市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头作用。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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